APP的监管

中国政府将更深入地介入到App的监管中,将主动权从应用商店收回到管理机构手中,这一做法其实是在抬高开发者门槛,并加以意识形态上的控制——这一点,在桌面互联网备案及许可制中已经体现得淋漓尽致。

中国政府将更深入地介入到App的监管中,将主动权从应用商店收回到管理机构手中,这一做法其实是在抬高开发者门槛,并加以意识形态上的控制——这一点,在桌面互联网备案及许可制中已经体现得淋漓尽致。

有关部门正在考虑对App(Application,移动应用)实施认证体系,一如桌面互联网上的网站备案制度。

本月10日,国内媒体《IT时报》(IT Times)援引一位电信专家言论,“工信部正在建立一个长效的评估体系,对智能手机应用程序、内置软件进行评估和抽查,而且相关的国家实验室和研究院都参与到其中。其次是要将第三方平台纳入管理,成立要备案,运行要监管。而且平台本身的运营也要有所要求,尤其对个人应用开发者要纳入管理体系,如做实名认证等”。

相对于桌面互联网而言,移动世界中当下管理当局介入还不深入。APP应用尤其是基于Android系统的确实良莠不齐,存在不少应用有窃取用户隐私、散播病毒木马的情况,最让用户有切肤之痛的莫过于暗中扣费和窃取隐私之后的垃圾短信不断。

如果消息确实,这意味着此后国内将对App开发者和平台实行备案制,而根据中国移动旗下一个名为移动LABS的网站于本月17日发布的信息中显示,中国移动应用开发者已经超过百万,这个政策所影响到的人群还是相当大的。工信部所考虑的“认证体系”以及“第三方平台备案体系”说明了中国政府将更深入地介入到App的监管中,将主动权从应用商店收回到管理机构手中。而这一做法其实是在抬高开发者门槛,并加以意识形态上的控制——这一点,在桌面互联网备案及许可制中已经体现得淋漓尽致。

几乎与国内传出监管信息的同时,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也发布了一个报告,要求苹果、谷歌(Google)和亚马逊等平台加强对App的监管。但中国这种动不动发点证照的“半市场半管制”方法,很可能会催生出“寻租空间”,为有关人员的腐败提供土壤。

这样一个“应用无相关认证便不能上架应用商店”的想法,有没有可操作性呢?我的结论是,有。

首先是几大平台可能都会接受这种做法。乔布斯活着的时候,也许还会就App Store和中国政府有所交涉;但库克当政的今天,中国市场是苹果极其重视的市场。美国移动数据监控机构Appannie今年7月的数据,中国APP下载量在全球iOS市场中排名第二。何况从2011年初开始,就不停有消息传出苹果正加强对App Store的监管。App Store应该会严格执行未经认证的应用无法在中国区上架的规定。

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微软的应用商店。安卓(Android)系统相对复杂,因为其应用商店很多,比如在国内就有安卓、机锋、91助手、360手机助手等。国内的这些安卓应用商店无可避免必须执行管理当局的指令;谷歌原生的Google Play(前名Android Market)若拒绝执行,被禁而无法访问的可能性极大。

平台服从监管后,将会同政府进行对应用开发者的审查,如同中国新闻业虽无新闻审查制度但实际上通过对具体负责人员岗位的把控行使了实质上的审查制度。应用开发其实是一种表达,而这种表达再次受到一定程度上的制约,开发者花去了时间、精力来应对这些审查,应用上线需要更长的时间,另外还有可能催生出灰色的代备案产业——桌面互联网领域中就有这个产业,在淘宝上以“代备案”为关键词搜索,可以发现数百家网店在从事这类业务。“网站备案”为关键词则可得到5000多个结果。

实际上监管者并不需要设立备案制就能获得App开发者和平台的信息。因为开发者在注册开发账号时,就需要提交大量诸如实名信息、公司信息等。工信部完全可以向这些商店索要这些信息并基于此建立一套开发者数据库并对他们加以监管。那么是否意味着类似备案制度的认证体系是没有必要的?

从理论上说,这种认证体系的确没什么必要性,因为信息早就有了。但信息是否已经存在和是否自行向有关部门提交在政府眼里是两回事,我很难想象有关部门会向应用商店主动索要相关信息。桌面互联网采用备案体系就是最好的例证,尽管网站经营者的相关信息在申请域名、租用机房空间时早就有了,但依然需要网站自行向工信部网站提交信息。

在桌面互联网上,这种“备案制度”继续深化为“许可证制度”。视频网站需要视听许可证、开办论坛需要BBS许可证、做新闻网站则需要新闻刊载资格、做一个游戏则需要新闻出版署和文化部的共同认可。根据开发者自行提交的信息然后授予不同的证照,这对政府的监管而言是最简单的方式。桌面互联网领域的监管政策恐怕会在App领域重演。在这种认证体系建立后,可能会深化为种类繁多的许可证制度。

虽然从表面上看,三大运营商的应用商店也要面对同样的监管。但它们却极可能由此建立起一些优势,三大运营商和工信部或有关部委之间的关系,远非普通应用商店可比。只需要建立一些相对快捷的审批通道就可以获得相对优势,亦可通过定制手机深度绑定所谓“合法”的应用商店。运营商可能会借助部委政策再制定一些具体执行条款,成为又是裁判员(根据条款审核应用开发者)又是运动员(应用商店是商业化的平台,可与应用进行商业分成)的角色——这个角色它们在SP业务上早就做过了。

截至2010年,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都先后推出了自己的应用商店。但其发展显然不能与苹果App Store甚至安卓的应用商店相比,以成立最早的中国移动应用商城(Mobile Market),据迈博咨询的报告,其去年年底的注册用户数1.49亿,现有应用和游戏10.2万款,累计下载为4.9亿次。而移动应用数据统计公司Flurry的数据,仅2011年一年安卓和iOS的应用下载量就达到250亿次。■

—— 《纽约时报中文网》 专栏 ——

本文系作者 魏武挥 授权钛媒体发表,并经钛媒体编辑,转载请注明出处、作者和本文链接
本内容来源于钛媒体钛度号,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交流、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
想和千万钛媒体用户分享你的新奇观点和发现,点击这里投稿 。创业或融资寻求报道,点击这里

敬原创,有钛度,得赞赏

赞赏支持
发表评论
0 / 300

根据《网络安全法》实名制要求,请绑定手机号后发表评论

登录后输入评论内容

扫描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