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月,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格科技”)将科创板IPO上会,公开发行不超过1650万股。公司此次欲募集6亿元分别用于分布式光纤传感系统升级研发及量产项目、资产数字化运维平台研发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钛媒体APP注意到,曾经华为的第一个博士、上市公司迪普科技的实控人(300768.SZ)郑树生是光格科技的股东,但他却收到了证监局的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营方面,虽然迪普科技的业绩持续上升,但盈利质量较差。
股东被责令改正
光格科技成立于2010年4月,由姜明武、陈志标、陈姝书出资设立。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姜明武合计控制光格科技34.38%的股权,为实控人。
2010年10月,姜明武分别将其持有的光格有限20%、7 %、5%股权分别转让给蔡春香、张洪仁、陈翔。(注:蔡春香实际是为郑树生代持)
钛媒体APP注意到,郑树生(持有光格科技11.06%的股权,为第三大股东)的来头可不小。据悉,郑树生1993年7月至2003年11月,任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历任研发项目经理、中试部总监、生产部总监、技术支持部总监、交换事业部总裁、国内营销管理办公室主任、公司常务副总裁,且曾是华为第一个博士。
2019年4月,郑树生带领迪普科技成功在创业板上市。截至目前为止,郑树生仍持有迪普科技45.11%的股权,为迪普科技的实控人。若光格科技成功上市,郑树生将再次成为一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11月23日,郑树生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相关《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该决定显示,郑树生承诺在2021年12月31日前将持有的杭州宏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迪普科技或无关联的第三方,并在迪普科技相关招股书中予以披露。截至2022年10月31日,郑树生却仍持有宏杉科技33.06%的股份,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
上述行为触及了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郑树生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作为郑树生的上述行为是否会对光格科技的IPO产生影响?
盈利质量差,应收账款激增
光格科技是专注于新一代光纤传感网络与资产数字化运维管理系统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2019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下称“报告期”),光格科技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1497.32万元、19493.52万元、27994.37万元、10019.0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638.17万元、3524.31万元、6606.24万元、1806.72万元,业绩持续上升。
由于光格科技已成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华能集团、国家电力投资集团等行业龙头企业或其下属单位的合作供应商。上述客户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及验收等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因此,2019年至2021年,光格科技每年至少有一半的收入是来自第四季度。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光格科技的业绩在持续增长,但其盈利质量却较差。报告期内,光格科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24.79万元、2295.84万元、1751.77万元、-1518.76万元。
结合光格科技同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净利润,可以计算出两者的比值分别为-0.44、0.65、0.27、-0.84。对此,一位注册会计师向钛媒体APP表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值大于1,证明企业能通过经营赚到现金。且上述比值越大,企业的盈利质量越好,反之则越差。
钛媒体APP注意到,导致光格科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主要因素或许是应收账款激增所致。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6月末,光格科技的应收账款余额8742.9万元、11332.64万元、18514.13万元、17305.31万元,分别占当期流动资产总额的52.72%、47.64%、55.59%、57.09%,其中2019年至2021年,应收账款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5.52%。与此同时,光格科技每年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均超过了79%。这也意味着,应收账款是光格科技最重要的资产。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时间段内,光格科技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金额分别为875.34万元、1011.93万元、1740.19万元、1626.17万元。同时,2020年和2021年,光格科技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的金额分别为-171.59万元、-728.26万元,合计约为-900万元。另外,光格科技每年应收账款中逾期款项占比分别为30.11%、56.28%、54.82%、53.12%。在如此背景之下,光格科技该如何回收应收账款从而保持运营资金的稳定?(本文首发于钛媒体 APP,作者|邓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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