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买航延险获赔300万被刑拘,为何律师大多认为其无罪?

事实上,这是利用合同规则挣钱的商业行为。

李某正接受讯问。 警方供图

李某正接受讯问(警方供图)

近日,山东一女子李某靠购买航延险获益被警方刑拘,这一事件引发外界关注。警方称,李某自2015年至2019年,在各大保险公司频繁申请航空延误险,共获赔900多次,获得理赔金300多万元。

警方认为,李某客观上存在刑法评价中的诈骗行为,同时诈骗金额已达到保险诈骗罪的追诉标准,已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但大部分律师认为,李某并不构成刑事犯罪。目前,多家保险公司及相关销售平台已经修改相关条款。

因为受争议较大,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在今日发布通报称,这一案件检查机关已介入,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四年间,李某共获赔900多次,获得理赔金300多万元

根据警方披露的信息,李某曾有过航空服务类工作经历,可以提前获取航班取消或延误信息。她在网络上挑选延误率较高的航班,再去查该航班的航程中有没有极端天气,时刻关注航班动态。如果了解到航班可能不会延误,她就会在飞机起飞之前把票退掉,尽量减少损失;一旦航班出现延误,李某便开始着手向保险公司索赔。

为追求收益最大化,李某从亲朋好友处以购买理财产品为由,骗来20多个身份证号、护照号及银行卡信息,每次购买机票都要用4、5个不同身份,每一个身份最多购买30到40份延误险。警方从嫌疑人李某处查获的用于作案的身份信息

警方从嫌疑人李某处查获的用于作案的身份信息

据了解,购买一份保险的保费大概是40元左右,保险公司因飞机延误而赔付的金额在400到2000不等。如果延误时间长,赔付的费用甚至可以到7000-8000多元。四年间,李某共获赔900多次,获得理赔金300多万元,其中一趟航班,李某以5个人的身份索赔到了10余万。

警方称,在李某的住所搜查到大量用于记账和航班信息的纸质笔记材料,航班的延误时间、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的金额,一条条、一笔笔都清楚地记录着。李某电脑中还有多份航空延误险异常说明样表,清晰记录了其向各大保险公司索赔的详细信息。警方从李某家中搜出的笔记

警方从李某住所搜出的笔记

警方认为,李某利用其亲友身份信息购买机票和飞机延误险,涉嫌在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时,故意捏造根本不存在的被保险对象,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客观上存在刑法评价中的诈骗行为,同时诈骗金额已达到保险诈骗罪的追诉标准,因此已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多数律师反对,认为不构成诈骗罪

尽管警方认为,李某客观上存在刑法评价中的诈骗行为,但多数律师却不这么看。

“这个案子的案情非常简单,无罪的理由也是非常充分的。”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邓学平律师就表示,“使用谁的身份购买保险并不是重点,只要李某使用真实的身份信息购买保险并且支付了足额的对价,那么她就完成了一次合法的缔约行为。如果每个单一行为都是合法的,那么这些单一行为的集合怎么就能突然一步滑向犯罪呢?”

王光明律师也认为,从诈骗罪方面看,法律并不禁止用别人的名义进行一定的民事行为。现实生活中,“借名”是很常见的现象,大到作股东、买房产,小到去社区或杂货店领取赠送的小礼品等。

如果说有隐瞒的话,就是李某可能没有向被借身份证的本人披露,她使用这个身份证是用来购买机票和延误险,并且获得理赔归自己。但这个行为指向的是被借身份证的本人,并不是保险公司。而且,李某借身份证买机票和延误险,费用自理,盈亏自负,对被借身份证的本人并无经济上的损害。这个行为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如果因出借身份证引起纠纷,也是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调整的范畴。

从保险诈骗罪方面看,多位律师均表示,保险合同是一种射幸合同,其本质特征是保险标的具有不确定性。结合到本案,也即,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李某不确定航班是否一定延误。但这并不意味着,李某不可以通过尽量的收集信息去做出自己的研判,从而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决策。李某的行为如同知假买假不构成诈骗罪一样,不成立保险诈骗罪。

邓学平直言:“保险公司向乘客兜售航班延误险也是出于商业和逐利的目的,凭什么就只能允许保险公司赚钱而不能允许乘客赚钱呢?更何况客观上,航班信息和天气信息都是公开的,航班是否延误不仅与天气有关,还与其他的许多因素有关,并非李某可以控制。相信李某也有预测失灵的时候,这时候李某购买机票和保险的费用不就转化为航空公司和保险公司的利润了吗?”

律师沈万江同样认为这是一个明显无罪的案件,原因很简单:行为人沒有虚构航班延误的事实,没有故意造成航班延误,使用他人身份证号码为他人购买机票旳行为也不违反民航法规,退票也属合法行为。

事实上,这是利用合同规则挣钱的商业行为。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许多所谓创造性的成功的商业模式正来源于这种“创造性思维”。

遗憾的是,很多执法人员有着非常发达的刑事思维,所谓“占便宜者,人人得而诛之”,“刑法这么多条,总有一条适合你”。但是,对航空公司店大欺客、肆无忌惮地延误航班这种事却不会挺身而出。

他举例说明,回归到常识,这就好比一个人来到赌场,在没有出老千的情况下,凭借自己超常的记忆力和数学推理能力,在不违反赌场游戏规则的情况下赢了庄家,但是庄家不认帐了,还报警把玩家抓了说是犯罪。

保险公司已修改相关条款

不过,也有律师支持警方观点。上游新闻采访的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主任殷清利律师就提出,从李女士的行为来看,其大量以理财之名借他人身份、护照等方式,不以乘坐航班为真实目的,而追逐航班延误所应得到的保险理赔款,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而且实现了非法占有,所以其行为已经涉嫌构成保险诈骗罪。

另外,慧宝天下采访的业内人士也提到,李某的行为即使不构成犯罪,也会对公共利益造成不良影响。他表示:“大量骗保案发生的后果就是,保险赔付率走高,保险公司不得不提高费用率,其他客户必须花费更高的代价来获得与过去同样的保障。那些声称保险公司双标、霸权的人,有多少人是买过航延险?扪心自问,你愿意为那些利用规则获利的人分担增加的成本吗?

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还有争议,但保险公司并非无辜得到一致认同。多位律师均表示,李某的行为说到底是在利用规则的漏洞谋取自身利益,如果保险公司不愿意看到类似李某这样的行为,首选的办法应该是完善保险条款和改进投保规则,次选的办法是去法院主张保险合同无效。

保险公司的行动也很快,目前,多个保险公司及相关平台均已修改相关条款,例如,去哪儿平台的条款已规定,投保人在预订航班或投保时就已经知道或合理推断可能发生延误,保险人不承担赔付责任,未实际乘机,即便航班延误也不能获得赔付。有保险机构人士向澎湃新闻表示,他们会登陆官方民航信息服务提供商校验用户客票的使用状态,显示已使用的才会理赔。

此外,王光明律师还提到,警方只披露李某获得300多万理赔款是不够的,还应该查查,她总共花了多少钱买机票,以及退票费损失了多少,最终扣除损失,她实际获利多少。这样,才是事情的全貌。

(钛媒体编辑石万佳综合,部分内容引用自荔枝新闻、上游新闻、澎湃新闻、慧保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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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都不能算漏洞,是合理合法行为。那些进一步调整规则所谓要乘机才赔付的保险公司,真让人看不起,一个乘客在买了延误险之后发现航班确实延误了,然后想换其他方式或者决定不走了你就不赔了?拜托,买你的保险保的就是不延误,加这个条件就被你绑架还不坐不成,那就不是延误险,那是乘坐险?

    回复 2020.06.13 · via android
  • 法律漏洞2无处不在啊!

    回复 2020.06.12 · via pc
  • 以后航班延误险的购买率会更低

    回复 2020.06.17 · via iphone
  • 中国法律……。不怕有错误,问题是你站在什么角度去吸取教训和错误,朝那个方向去做修改和补充?

    回复 2020.06.13 · via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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