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政策倒逼助贷转型,已有头部平台调整业务模式

回归本源。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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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消金界

近来,从《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到《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助贷行业迎来了密集的监管政策。

整体来看,两大办法的出台,对金融科技平台,尤其是头部平台是个政策利好,降低了助贷平台的监管风险,至少“有法可依”了。

但在利好的同时,监管政策也在重塑着整个助贷行业,影响已经深入到具体的业务模式层面。

消金界注意到,360金融内部开始增加“轻资本模式”的助贷模式,并称之为战略转型。 

头部助贷平台业务模式的调整,或许将成为助贷平台未来的一大趋势。

助贷模式转型 

360金融最新公布的财报透露,2020年第一季度,360金融的“轻资本模式”贷款总额为109.04亿元,比2019年同期增长了3107.1%。2020年第一季度,360金融轻资本模式下的未尝贷款余额持续增加,已经占到全部未偿贷款余额的21.2%。 

截至2020年3月21日,360金融贷款余额为731.16亿元,其中信贷驱动服务的未尝贷款余额为576.1亿元,轻资本模式下的未尝贷款余额为155.06亿元。轻资本模式的未偿贷款余额同比增长了1735%。

很明显,轻资本模式的贷款极速增长。2019年第四季度,360金融轻资本模式的贷款占贷款总额的22%,而这一数字在2019年第一季度,仅仅为0.8%。

何为“轻资本模式”呢?

据消金界了解,所谓轻资本模式(capital-light model),是指助贷平台直接将借款人推荐给合作金融机构,然后协助金融机构进行信用评估、信用管理、催收,然后收取相应的服务费。轻资本贷款模式,是真正的金融机构直接向借款人提供贷款,而助贷平台仅仅提供技术支持。

对平台最有吸引力的地方在于,在这种模式之下,助贷平台不再为贷款提供担保,也就不需要承担贷款的信用风险。而在财务报表上,也不会计入任何担保负债。

轻资本模式贷款余额的增加,直接的结果便是杠杆率的降低与准备金覆盖率的提高。以360金融为例,截止到2019年底,信贷驱动的未尝贷款余额580.87亿元,占股本总额的8.1倍,而2018年底则为9.5倍。

一直以来,助贷平台直接或者间接的向合作的金融机构提供担保,承担绝大部分贷款的信用风险。

在传统的助贷模式下,平台为借款人匹配资金来源,信用评估、信用管理和催收由平台来做,这种模式下,平台需要对违约贷款承担完全的信用风险。

承担信用风险的方式是通过自己的融资担保公司、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者保险公司对贷款金融增信。当发生违约时,融资担保公司全额偿还逾期贷款之后,平台则向担保公司购买等额的债权,在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中,如果借款人违约,保险公司将赔偿银行未偿贷款,超过保险范围的逾期金额,仍由担保公司偿还。

通过这种模式,助贷平台获得了机构资金,但是“痛苦指数也很高”。

据消金界了解到,由于借款人违约,2019年趣店向合作的融资机构,支付了20.84亿元的逾期未偿还贷款。因为在传统的合作模式下,当借款人违约,平台有义务向合作金融机构偿还全额的逾期未偿贷款。

很容易看出,其实这就是助贷平台“风险兜底”。而监管对助贷的期望,一直都是不要进行风险兜底。也就是所谓的“回归本源”,助贷就是助贷,而不是放贷。

监管组合重拳重塑助贷 

但助贷平台面对的现实是,不兜底就拿不到金融机构的资金。

360金融、趣店、乐信、信也科技,几乎所有的头部助贷平台都成立了自己的融资担保公司,就是为了在与金融机构合作中,为贷款做增信。

但是,《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此规则适用于互联网借贷。

10倍的杠杆率让自家的融资担保公司边的杯水车薪。信也科技就表示,在现行的规则下,其旗下的融资担保公司,已经无法满足所有的资金担保需求。

平台转而寻求与第三方融资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的合作。与第三方融资担保合作,逾期贷款实际上是以债权的形式由助贷平台承担,与保险公司合作,则是通过保证金的方式由助贷平台承担,超过保险范围的逾期金额,仍通过担保公司再回到助贷平台。

无论哪种方式,助贷平台在助贷中,实质上扮演了风险兜底的角色。

站在监管的角度,这其实并不是其愿意看到的局面,监管更希望将风险控制在它能看到的地方 ,核心风控的事情应该由持牌的金融机构来做。

随之而来的便是《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与《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

《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实施以后,有两个最明显的影响,一是短期内经营融资性信保业务的主体会减少,二是弹性承保限额的设置,使得保险公司调整当前的业务结构,融资性信保业务中个人消费类业务占比有所降低,普惠型小微企业的业务占比有所提高。

而《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对 “担保增信”规定到,商业银行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和不符合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经营资质监管要求的合作机构提供的直接或变相增信服务。商业银行与有担保资质和符合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经营资质监管要求的合作机构合作时应当充分考虑上述机构的增信能力和集中度风险。

也即是说,无论是对于助贷平台、担保公司、还是保险公司,信保业务被收窄了,对银行来说,也不能当甩手掌柜了,对合作机构至少每年全面评估一次,发现合作机构无法继续满足准入条件的,就要终止合作关系。

通过一系列的监管组合拳,助贷链条上每个机构要扮演的角色、要起到的作用都明晰起来。

对助贷平台来说,轻资本模式可以降低业务杠杆率,从实际的风险兜底着变成纯粹的技术提供者。

在监管一系列组合拳之下,助贷真的要“回归本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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