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一
一家左兜里揣着数据、右兜里揣着钱的公司能做什么?
答:表现出比警察蜀黍还强烈的,保护你的欲望。
5月6日凌晨,21岁的空姐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5月10日,这则新闻被爆出,赶在解释清楚自己的司机筛选体系起前,当晚,滴滴先po出了一则悬赏公告,把顺风车司机的照片、姓名、电话、身份证号清清楚楚地亮了出来,然后悬赏最高100万,让大家一起帮忙找线索。
在滴滴po出这条悬赏告示几个小时后,郑州警方的微博发出了一条警情通报,没有悬赏,没有号召大家一起找线索,没有顺风车司机的具体信息。
我在朋友圈看到有人评论说,在滴滴的压力下,郑州警方才出来说话,跟滴滴比,郑州警方真是弱爆了。
不知道你注意到这一切具体的时间点没有。
空姐遇害的时间是5月6日的凌晨。
她的爸爸报案的时间,是5月7日下午四点。
她的遗体被警察找到的时间,是5月8日早上8点多。
这个消息上了热搜上的时间,是5月10日当天,铺天盖地的舆论压力。
滴滴那条表明态度的百万悬赏,发布于5月10日当晚。
在滴滴发布那条具体的消息几个小时后,郑州警方很可能是被迫,发布了上述警情通报。
我的一个警察朋友说,7号下午报案失踪,16个小时后找到了遗体,一线干警有自己的办案节奏,也会评估抓捕犯罪嫌疑人与造成社会性恐慌之间的关系。而这些,可能都被那则公司发布悬赏打乱了。
被害空姐的爸爸说,他觉得滴滴的悬赏只是故作姿态,到现在公司没有一个主要领导,慰问过他。
二
在滴滴发布了这位顺风车司机的电话、身份证号、照片后,被点燃了正义感的吃瓜群众们,干了什么?
他们找到了这个司机的抖音、QQ和支付宝,他们给他转账,一分也是恨地转,或者转十块二十块,就为了能骂他几句。
我不知道,是不是还有人找到了他的家庭电话,他的亲人是否收到了辱骂和骚扰。
但我知道,他的亲人被挤压在了“他家小谁就是那个杀人犯”的巨大压力下。
犯罪后的恐慌会不会演化成对整个世界的恨?
本来还有可能出现的亲属劝犯罪嫌疑人自首,是否还有发生的概率?
我不知道。
三
警察蜀黍是不是没有找到这位顺风车司机的照片?还是查不到他的身份证号?抑或要去信息贩子那里花钱买他的手机号?
那么他们为什么没有发布?
如果你还知道世界上有一种存在,叫犯罪嫌疑人的隐私权与名誉权。
一个人是否有罪,并不是有人转述了犯罪现场,大家群情激愤地呼喊说“是他就是他”,他便获了罪。
只有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才能宣告某位公民有罪。在这之前,他是“犯罪嫌疑人”。作为嫌疑人,他的权利,依然要得到有章可循的保护。
根据《刑事诉讼法》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进行通缉、悬赏通告等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侦查权。
这样的权力限制,不是对某个穷凶极恶的个体的宽宥,而是让每个走入某些极端处境的个体,都可以获得一个被公正对待的机会。
这样的权利限制,是现代司法文明的表现。
四
有挺滴滴的律师说,滴滴的公告没有说因为什么事情而公开悬赏寻找司机,没有说司机是犯罪嫌疑人,所以不涉及名誉权的问题。
一家估值几百亿美金的公司,当然拥有强大专业的法务团队,知道如何不在这样的悬赏公告中,留下明显越权的bug。
很多时候,法律是个解释学,如果你们愿意这样解释,开心就好。就当在铺天盖地的舆论压力下,没有人知道,滴滴是为了什么事情在公开悬赏司机。后续的行为,都是聪明可爱的吃瓜群众自己竞猜完成的。
滴滴的投资人朱啸虎发朋友圈说,“国民级的应用必须承担起国民级的责任”。
当一家国民级的平台型公司,倚靠着其高超的法律技巧,一手摸出其掌握的翔实资料,一手扬起一张100万元的支票,它已经可以走在司法机关前面,发布一次重赏之下的全民通缉,而看似未触犯法律丝毫。
它对一切工具的运用都很熟练,它根据自己的需求判断对数据的处置,这一次,这家公司似乎站到了恶的对立面,但下一次,它会偷偷地站到谁的对面?
身怀利器,杀气自生,慎而重之。所谓国民级的责任,是在筛选时国民级的审慎,是在面对隐私数据时国民级的克制,而不是在自己舆论压力爆棚时,上演国民级的公关。
【钛媒体作者介绍:作者 | 林默,微信公众号:花儿街参考(ID:zaraghost)】
文章说的很对,滴滴这一百万看似很有正义感,但是反过来想也不就是这给自己补救形象么?事情出在滴滴,如果没有悬赏通告,整个社会舆论都会说滴滴出事了,以后不要坐,没办法社会逼的,而滴滴与无奈拿出100万也算封了相当部分人的嘴,让大家会觉得滴滴很有正义感不是吗
最后一句,总结的到位👍
做了比不做强吗,典型的阴暗心理。司机撞死人还要再来回压死,赔条人命最低也就30万,你喷的动吗
起码滴滴的表现没问题,以后肯定会去努力改善。人会因为噎死而不吃东西吗?滴滴服务了那么多人
悬赏百万?!这一百万能提高乘车的安全吗?
看了一眼评论,很激烈啊,这很好,有争执才有改变。不过我想说一句客观的话,道德并不等于法律,也并不等于正义,所以就各方自身的观点而言,或许都对。可是滴滴确实没有违反法律,也确实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影响。所以我认为滴滴悬赏的行为是合法的,但也确实是不道德的。
加入滴滴的要严格审核
回复@泛舟高桥下:[握手]刚看了另一篇报道有点感想。你如果说滴滴顺风车管理有问题,我应该赞同,如果说由悬赏引申到通缉到正义与法制精神这些比较空泛的概念时,我们有分歧。你优先认同绝对的法,而我会优先认同社会良知感,虽然那种良知感对滴滴企业而言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只是一种策略。
什么单位都可以发通缉令了,凭什么,乱套了,
这家企业三观不正,把所有的风险嫁接给用户,自己却捞钱捞的手软。怎么能允许这样的企业存在。就应该封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