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4月30日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公布《关于创新试点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相关安排的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的市值要求调整为符合下列标准之一: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市值200亿元人民币以上,且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科技创新能力较强,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尚未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申请在境内上市,应在申报前就存量股份减持等涉及用汇的事项形成方案,报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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