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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茅”假酒事件背后,是电商平台追责机制之乱

假酒品牌“赖茅”无论走线下实体渠道还是线上电商平台,从监督和管理上,无不给不法者留下可乘之机。当“赖茅”遇上电商,可以说是先天不足,后天畸形。

 

近日,央视《经济半小时》节目中曝光了国内天猫、京东等知名电商售卖假酒“赖茅”乱象,引发消费者和电商业高度关注。

据查,在京东、天猫、酒仙上销售的许多“赖茅”酒类商品的厂名都标注为“贵州省怀仁市茅台镇黔国酒业公司”。而经此公司负责人的辨认及查看,表示其从未生产过此类“赖茅”白酒。也就是说,这些所谓的由茅台镇黔国酒业公司生产的“赖茅”牌白酒,是不折不扣的假酒。

假冒伪劣商给消费者以及整个电商平台、市场环境造成了恶劣影响和损失,着实可恨。但是,苍蝇从来不叮无缝的蛋。赖茅无论走线下实体渠道还是线上电商平台,无论是监督上还是管理上无不给不法者留下可乘之机。赖茅遇上电商,可以说是先天不足,后天畸形。

 

“赖茅”商标问题溯源

赖茅的强大市场号召力,源于其辉煌的前身。

自改革开放以来,“赖茅”的纠纷和争议就不断。一是商标之争,二是继承之夺。随后,茅台酒厂注册的“赖茅商标,因多年未使用在2005年被撤销。

可以说,“赖茅”是非注册商标。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非注册商标并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任何一家酒厂,都可以生产“赖茅”牌白酒,市场上关于赖茅的产品自此也开始满天飞。赖茅在进入电商平台前的市场已经混乱不堪。

随着白酒行业从高速发展期转入增速放缓、挤出水分的行业调整期,广大白酒企业纷纷寻求营销转型,新兴电商渠道的爆发式发展已是大势所趋,但如何在渠道上保证产品的来源已经成为一大挑战。电商平台是一个新兴渠道,本身的发展以及抵御风险的机制还未成熟,赖茅开拓电商渠道销售可以说是雪上加霜,赖茅事件的曝光也是迟早的事。

 

从法律角度,解读电商责任

诚然,电商在白酒生产销售中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对于种类繁多,数量巨大的商品,电商企业也是老虎吃天无从下手。况且,即使天猫、京东、酒仙网上出现大量“赖茅”白酒,也不能判断这些白酒就是假冒伪劣产品。仅仅将事件归咎于电商企业显失公平。

针对商家以未注册商标“赖茅”为酒类商品标识进行销售一事,京东、天猫相关负责人均有表示,将在第一时间下架所有“赖茅”商品,同时将对相关商品的搜索规则进行调整。但是,“下架”仅仅是事件处理的第一步,后续事件的处理以及针对同类事件的防范电商平台们能做到吗?

随着赖茅事件的曝光,对假冒赖茅追责问题引人思考,讨论也集中在电商平台是否对赖茅事件中的受害消费者承担责任?以及如果承担责任,承担的责任有多大。

事实上,在赖茅事件之前就电商平台是否对位伪劣产品承担责任,已经存在较大争议,尤其是《消法》修正案草案公布以后。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修正案(草案)》第43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或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等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该草案属于“一刀切”,草案认为,销售者在获取利益的同时,应该也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以维护消费者最大权益。

 

避风港原则的应用

而还有一部分专业人士认为,网络交易平台作为虚拟平台,只为消费者、商户之间的实体商品网上交易提供网络信息。网络交易平台已经投入大量成本进行形式审查,草案设置的“后悔权”等制度已为消费者提供了足够保护,不应再将赔偿责任不合理地推广适用于网络交易平台。

而连带赔偿责任制度一旦实施,可能导致恶意行为人滥用该规定,同时必然对我国目前日益成熟的电子商务模式造成冲击,加重我国尚属脆弱的电子商务产业运行成本。法律应该给予互联网这个空间更多理性看待,不能给电商产业发展设置更多成本上的障碍。

笔者认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点是可取的,但立法应更多地出于对秩序的维护,对消费者权益保护过度,反而加大了销售者义务,抑制相关行业的发展。但如果不对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不法行为进行法律惩罚性规定,又会导致市场恶性发展,所以需要权衡消费者权益与行业领域发展。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的规定,只有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才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网络平台得“有过错”才承担连带责任。这也就是互联网领域著名的“避风港”原则。日本一桥大学法学研究科教授松本恒雄也认为,在日本对于网站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只有通过标志使人误解平台自身为销售者,或者平台经营者存在不法行为等特殊情况下才承担责任,否则在原则上不予连带。

如同每次战争最受罪的总是老百姓,每次假冒伪劣事件受损最重的都是消费者。打蛇打七寸,市场销售也是一样,占领市场必先占领消费者的心灵。

此次赖茅事件中,虽对消费者承担责任的主体不甚明确,也存在很大争议。但是无论是产品商赖茅厂家还是平台销售商天猫、京东等,消费者对其而言,既是弱势群体又是开发资源。作为国内知名品牌,赖茅、天猫、京东之所以还未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在对待消费者的态度上不够完全细致,没能完全贯彻执行每日口头宣称的“用户体验”。

虽然说,顾客是上帝已经是老生常谈,但是往往流传弥久的结论才是真谛。此次赖茅事件虽然只是熙熙攘攘的电商事件中的沧海一栗,不久便会销声匿迹,无人问津,但是事件的对电商、对司法、对社会的影响远远不止于此。

本文系作者 董毅智 授权钛媒体发表,并经钛媒体编辑,转载请注明出处、作者和本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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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钛媒体上怎么发着种类型的稿稿(惊讶)。

    回复 2013.10.17 · via 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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