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在给予人们的生活方便的时候,也在不停的暴露着用户的信息,也许是某个社交网站,也许是搜索引擎,或是其他。互联网不仅是一个“开放的失乐园”,它还是一个“毁三观”的产物。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给用户提供便利;另一方面毁了用户的“三观”:外观、个人信息、内心。其中外观包括自己的肖像、穿着等,个人信息包括个人经历以及现有的生活状况,而内心,也许是你的过去,也许是你现在心理活动的轨迹。
“毁三观”的源头:主动暴露+社交暴露
互联网信息的丰富,得益于用户在使用互联网的过程中不停的上传自己的东西,包括文字、视频、音乐等,这是构成互联网丰富多彩内容的基础。随着web 2.0的兴起,UGC(用户贡献内容)出现了。比如维基百科、blogger、ask等产品,皆来自于UGC,他们也是最成功的UGC模式的产品。 用户在主动上传信息的过程中,也暴漏了自己不少的信息,有可能是三年前给某女友写的情书,也可能是自己偷拍的某张图片,而这些行为,都是用户主动暴露的行为。
在信息大爆炸时代,网盘是互联网信息大爆炸最好的见证者。最开始的时候是Rayfile、大米盘等,容量在50MB左右,主要是图片、文档以及PDF文件、音乐等,稍微大一点的几乎就用不了。再到后来的115、萤火虫等,几百MB的网盘产品,能上传一部普通的视频,再想大一点就需要付费了。慢慢到了GB时代,即百度云、360云盘,有几个GB的容量,甚至付费可以达到几百GB的容量。现在是TB时代,最近百度云、金山快盘、360云盘、腾讯微云几个网盘产品开始打空间战,笔者在《网盘空间大战升级,“屌丝”来领福利啦》一文中,就提到了360用空间战在百度世界上和它死磕。从MB→GB→TB,用户需要存储的信息量越来越大,所以对于存储信息量的工具的需求也会越来越大。
当然有些信息也是被动的暴露,比如自己的好友暴露,媒体的相关产品,如互联网新闻、电子杂志等的暴露,但对于大多小白用户来说,被好友暴露的并不多,而想要被新闻爆料,还难以达到这个量级。
“毁三观”的三宗罪
互联网信息暴露的源头在于自我暴露+被上传,那么让人“毁三观”的地方又在哪里呢?下面请细看“毁三观”的三宗罪产品:
(1)社交网络。在《社交网络》电影中,facebook的病毒式的发展可以看出,用户对于社交产品的迫切需求,人本是群居的动物,也耐不住寂寞,社交网络提供了非常好的交流平台。比如QQ空间、blogger、微博、推特等,他们是一个社交网络产品,但是它一样也提供了各种丰富的信息,它满足了少男少女们的社交心理,也让少男少女的“三观”暴露无遗。
(2)媒体产品。比如新闻网站、电子杂志,以及百科等产品,它们是单向的内容输出,直接向用户灌输信息,即被上传的方式,用户的信息被暴露出去,比如某用户在某比赛中获奖,该用户的“三观”就被暴露了。
(3)搜索引擎。我一直认为搜索引擎是一个“窃贼”,虽然这么比喻很不恰当,因为是搜索引擎让互联网变的更加开放,也是它促进了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但是在毁三观的三宗罪里面,少不了它,搜索引擎的工作原理:爬行→抓取存储→预处理→排名。用户在搜索引擎的结果中看到的,都是搜索引擎已经存储好的内容,即使这条信息已经不存在了,如果搜索引擎数据库不更新的话,通过快照还是能看到被删除前的内容。
2011年,谷歌在谷歌用户个人账户中增加了名为“Me On the Web”(网上的我)的工具软件。谷歌宣称,“Me On the Web”旨在“帮助用户理解并管理他人在使用谷歌搜索时所看到的你”,也就是管理用户自己在谷歌搜索中的个人信息。从谷歌公司的角度说,这项工具将使人们更容易地监控自己在网上的身份,同时也便于用户为保护个人身份而采取下一步行动。而欧洲法院认可,谷歌没有义务删除搜索结果中的个人信息,所以即使搜索引擎毁了三观,也和它无关。
互联网记录着用户的外观、内心、个人信息,它也开放的释放出了这些信息,所以用户如果需要找到某些信息和资料,完全可以通过“三宗罪”的产品,微博、搜索引擎、QQ空间等寻“人肉”到一个人。
(微信公众号:郭静的互联网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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