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腾讯360吵架 折射中国互联网竞争和创新阻碍在哪儿?

中国式创新道路太需要变革和打破传统了。如果说如今的互联网巨头代表着传统的旧秩序,那么微信、微博和新的搜索方式就是新的颠覆力量。

过去的这一周,几乎所有的中国网民都能在微博、微信、互联网中看到作为中国互联网三家公司在缠斗——腾讯和360因为反不正当竞争闹到了广东高院,百度说360诬陷自己搜索引擎推荐虚假医药广告,开始了正面的诉讼。坦白的说,百度、腾讯、360这三家互联网公司,代表着中国数亿用户的使用习惯,也体现了中国互联网公司的一些特点和态度。但为了自己的竞争优势和利益,他们谁也不让。从利益争夺看去,其实也反映了中国互联网公司在对待竞争和创新方面,新的竞争手段在运用,比如司法诉讼、反垄断还有不正当竞争等等,热门词汇让我们感受到其实中国互联网的格局战争愈演愈烈,但不由得我们不深思的是,面对巨头们的明争暗斗,到底阻碍中国互联网竞争和创新的因素在哪里?

 

仿效三星苹果专利大战:法律阻碍市场自由竞争底线在哪?

当法律手段成为市场竞争的工具之时,可以说一场新的竞争风暴已经来临了。坦白的说,我个人并不赞同这样的方式。因为市场环境是开放的,竞争是自由的,法律只能成为一种保障市场自由竞争得以正常进行的方式,并不能成为打击对手的一种丑陋的工具。但我们从苹果和三星旷日持久的专利诉讼案给了我们一点启示:法律诉讼阻止不了自由竞争的进行,只能是维护市场秩序的手段之一罢了,而且法律具有天然的滞后性,往往一时的判决结果与当下的产业环境相左,甚至背道而驰。三星被苹果在美国地区索赔10.5亿美元巨额罚单,但依然阻止不了盖世手机和Android系统在全球受到的欢迎。我们唾弃三星在很多地方抄袭苹果的专利技术,但也不要忘记苹果这个“专利流氓”一再依靠自己的小伎俩,来阻止后来者超越自己的行径。

华人最大的搜索引擎,中国用户数最多的工具软件,市场份额最高的安全杀毒工具,这三家在中国互联网有着传奇色彩的公司,如今却要多次对簿公堂,只因为市场竞争。在这里我们不能说谁对谁错,因为商业本事的就没有正确和错误的界限,只有利益的纠葛和市场的争夺。但是还是要表明一下争夺的底线,那就是法律会不会破坏市场自由竞争的秩序。坦白的说,从苹果和三星身上我们看到了这一点。苹果在专利申请方面确实深谙此道,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已经到了令人不屑的地步,因为它除了钻专利法的漏洞,依然借助了法律的武器以及自己市场支配地位的优势。我们知道美国和欧洲的很多法律并不适合中国,但反观腾讯和百度,能不能看到一些借助市场优势干扰法律的身影存在呢?很显然,是有着明显的阻碍在里面的。中国互联网很多时候,依靠法律成为自己打击对手的一个很有效的工具,已经成为了默认的事实了。

 

究竟谁能得到用户的支持:输赢不能法院说了算

不论是搜索领域无视虚假医疗广告的存在,还是依据自己用户群逼迫用户选择的行为,其实都是触犯了用户的最根本的利益的,但这从法律层面几乎不能加以有效的阻止和制裁。因为在法律界定和取证上,相关行为难上加难。但对于污蔑,侵犯个人和企业形象却非常容易判断。

因此,互联网公司之间的官司的内容,总也离不开后者的这些形式和内容。这些打着诉讼侵犯企业形象的诉讼,其实都是比较和低级的法律手段,而且也非常容易获得法律的支持。但这并不能说明法院或者法官真的支持相关的行为。

举两个例子来说,在家门口打赢官司的腾讯,虽然被支持了商业模式和反不正当竞争,但明眼人都能看到其实法院并不代表广义的大多数。“二选一”一直是用户们比较反感的一个行为。而百度呢,那些充斥了虚假医疗广告的行为,显然更加令人觉得坑爹。对于用户来说,什么样的产品能够决定自己的真正立场,如果说绑架用户或者为了自己的利益,视广大用户于不顾,那么显然得不到用户的支持的。这点百度和腾讯该好好自省一下。再反观360呢,这家富有争议的互联网公司,在法律层面放佛是个胜多负少的弱者,但需要指出的是,它现在确实在扮演着挑战者的身份,无论在哪一种商业伦理的语境下trouble maker固然都不讨人喜欢,但是推进市场不断前行的恰恰是这些刺头,打破固有的格局与常识,不断拓展商业创新的边界。

 

中国式创新依然再继续:颠覆传统还是忍让旧秩序

有人说中国缺乏创新,那么就有了李开复的创新工场;有人说中国的搜索是垄断市场,那么周鸿祎实现了自己的搜索情节;还有人说中国的资本市场需要天使,那么就有了蔡文胜和薛蛮子等等。但我们还得看清楚,其实中国式创新道路太需要变革和打破传统了。如果说如今的互联网巨头代表着传统的旧秩序,那么微信、微博和新的搜索方式就是新的颠覆力量。微信成为了我们沟通的新方式,微博将我们每个人变成了自媒体,而以360搜索为代表的新搜索势力,这些都正在,甚至已经改变了我们以往的生活习惯。这是我们都希望看到的,因为尽管总被人扣上抄袭和复制的不公正帽子,但依然有着一批庞大的创业者力量,他们在改变着互联网的格局。但我们也必须看到,创新就意味着颠覆固有的落后模式,也意味着是不断试错的过程,因此创业公司都将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和挑战。作为一些新兴的创业团队和产品,作为后来者都在扮演着一个颠覆者的角色。面对传统的搜索引擎以及虚假医疗广告,360的良医搜索在帮助患者解决难题;面对运营商的垄断,微信正在挑战其强权的地位;但这些远远不够,中国式的创新需要的是众多的参与者,有胆量和有气魄的执行者,敢于挑战旧秩序的革命者!

也许,为了中国互联网的竞争和创新,互联网公司早该放下彼此的恩怨,犹如在雅安地震中表现出来的团结一心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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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钛媒体怎么什么文章都发?

    回复 2013.04.30 · via pc
  • 这些人(3,B,T)就像在一个小笼子的老鼠,互相争斗。他们不知道外面的天空更大,或者说是他们没有能力越出他们身边的矮墙,进入到另一个宽旷的领域。 简单说一句:你们那么牛B,做个操作系统给哥看看呀!

    回复 2013.05.03 · via pc
  • 阻碍行业创新的恰恰是国内大部分用户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还很薄弱的事实,数字公司利用的恰恰就是这一点,行偷换概念颠倒是非之实。流m就是流m,就算已经在米国上市也不能改变其本质,当年你推出3721浏览器插件开启国内行业流氓风气然后又推出打着惩治流氓软件口号的安全卫士,在整个行业上演史无前例的“贼喊捉贼”大戏的事情你们都忘了吗?

    回复 2013.05.01 · via pc
  • 数字公司的高级公关吗?法律是为了保护产权者的利益而设,怎么到你嘴里反倒成了实施垄断行为的保护伞?360是创新者的代表?免费模式就代表创新了吗?qq或百度对普通用户收过钱吗?它针对竞争对手推出免费产品抢占市场的目的是什么?学雷锋甘于奉献想获得全国劳模吗?

    回复 2013.05.01 · via pc
  • 基本说的都是扯淡的废话,为360打广告才是目的。

    回复 2013.04.30 · via 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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