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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反对“搞垄断”,畸形的音乐市场格局怎么破?

国家版权局之所以两次三番“敲打”唱片公司和音乐服务商,是因为“有中国特色”的独家授权模式不仅让App之间“互筑高墙”,为消费者设置重重障碍,更催生了行业垄断。

互联网对我们的生活价值巨大,然而用户也不是没烦恼。

就拿听音乐来说,你手机里需要至少装3个音乐App,想听一首歌要在每个App上搜一遍,收藏夹里的歌曲一首首变灰,眼看着最爱的音乐服务因为付不起版权费而停摆;再有,用户花钱下载的数字音乐,由于Apple Music的版权调整彻底删除下架,敢情花了钱“买到的是假音乐”......

都成为音乐消费者们的难言之痛。而这一切“痛点”的罪魁祸首,则是在中国互联网巨头 BATN(NetEase)之间的版权争夺战,以及唱片公司在中国实行的独家授权模式。

近日,国家版权局专家通过媒体明确发声,称要叫停“破坏网络音乐版权秩序、损害了音乐权利人和消费者的权益”的行为。

就在9月12号、13号接连约谈环球、华纳等20余家唱片公司,敦促他们“促进网络音乐全面授权、广泛传播,避免授予网络音乐服务商独家版权”两个月后,国家版权局再次约见境内外唱片公司和国内几大网络音乐服务商,重申要求对音乐作品应全面授权,避免独家版权。

国家版权局之所以两次三番“敲打”唱片公司和音乐服务商,是因为“有中国特色”的独家授权模式,不仅让App之间互筑“高墙”,为消费者设置重重障碍,更催生了行业垄断。

自2013年开始,旗下QQ音乐、酷我、酷狗的腾讯音乐挟6亿用户及雄厚财力,在音乐版权争夺战中占尽优势。今年5月,腾讯音乐击败阿里音乐、网易音乐,从环球唱片手中拿下中国大陆地区数字版权分销权,将全球四分之一的音乐版权收归囊中。

自此,腾讯音乐集齐了环球、索尼和华纳三大唱片公司的独家版权,形成了事实上的版权垄断。

虽然腾讯一直强调它所获得的只是“分销总代理”。然而在与唱片公司的独家首发、营销合作、深度运营等方面,腾讯自然享有优先权。据业内人士透露,当竞争对手请求授权时,腾讯往往以“获得独家版权”为条件。

围绕版权的商业模式,已经直接影响了音乐服务市场的格局。

两年前,国家版权局“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让后起之秀网易云音乐陷入“版权危机”,成为第一家“上门求授权”的公司。曾经将网易告上法庭的腾讯音乐也慷慨转授150万首音乐,及时充实了盗版纷纷下架的网易云音乐,奠定了音乐服务三足鼎立的局面。网易云音乐也进入了连续两年超50%的黄金增长期。

然而,双方的甜蜜期并未维持多长时间。2017年8月,腾讯音乐停止了与网易云音乐的版权合作。与此同时,因为腾讯的起诉,网易云音乐的不少音乐被迫下架。

一个月后,就在被国家版权局约见的同一天,在经历了漫长的谈判后,腾讯与阿里宣布“双方达成版权转授权合作”,合作曲库数量在百万级以上,这场“握手言和”被一些人视为“版权筑墙”时代的终结,两家巨头合坐在高墙之内。

然而,两个月后,国家版权局的再次“发话”,意味着AT的“停战”并不是故事的结束。

遭遇“版权霸凌”的网易云音乐曲库

那么,在以音乐为代表的内容产业,版权到底应该独占还是应该共享?

独家版权模式,除了造成了这种畸形的市场格局,也使网络音乐领域的玩家要么背靠巨头,要么惨淡出局,创业公司几乎没有成长的空间。拿国内流音乐媒体服务的先行者之一——豆瓣FM来说,由于无力追加版权投入,歌曲大规模下降,已接近名存实亡。

在几次约谈中,国家版权管理司负责人都强调“希望各音乐公司采取符合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的授权模式,避免授予网络音乐服务商独家版权。”

那么,国际惯例的授权模式是什么样的?为什么在中国行不通?

在国外,音乐作品的词曲版权一般由中立的第三方组织来代理,并辅有法律法规等做有效的规约,美国几乎所有唱片公司都会加入一个或多个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它们的主要职责就是帮助唱片公司和音乐人获得版权收入。按照法律规定,这些组织对音乐使用者有无歧视的许可义务。

而音乐作品的录音版权则由网络音乐服务商与唱片公司、版权代理机构直接签约,几乎没有独家授权。

而在国内,国家版权局管理司负责人此次明确提出了未来版权行业的方向——网络音乐服务商“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音乐版权集体管理活动”。

Spotify、Apple Music这样的海外音乐平台,在既有的版权制度框架内,根本没有能力去“独占版权”,他们最多也只是能够争取 Taylor Swift 这样的“独占艺人”,却无法像腾讯音乐这样,拿下环球、华纳等唱片公司,因为它们都没有找到可以支撑“独家战略”的盈利模式。

来看看数字对比:2016年虽然Spotify收入增长了50%,亏损却从3亿欧元扩大到了4亿欧元;而QQ音乐去年宣布成为全球第一家盈利的流媒体,这也让它有底气可以出得起独家的高价。

同时,腾讯音乐之所以能扮演“音乐版权集体管理者”的角色,也是因为国内第三方管理机构面对盗版时的“无所作为”。成立于1992年的中国音乐著作协会是中国大陆唯一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然而长期处于“名不副实”的缺位状态,更屡屡被音乐人指责垄断、不透明,维权不力。

正如一位业内人士指出的,“独家版权代理的形式在国内版权集体管理组织不给力的情况下,也是音乐人维权、杜绝盗版的一记策略;同时,它在更多情况下更像是行业各机构发展完善过程中的过渡形态。”

国家版权局屡次约谈、呼吁,然而并不具有强制性,它虽然可以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将未授权音乐全部下架,却无法使已经达成的独家授权协议失效。唯一可以施加的压力就是限制巨头企业的“垄断利润”和授权歧视。

对于音乐产业来说,真正的可持续发展,一定不是依靠版权的独占,而是通过完善的利益分派机制完成版权的共享。只有开放,才能拯救如今畸形的市场格局。(本文首发钛媒体)

本文系作者 竹光侍 授权钛媒体发表,并经钛媒体编辑,转载请注明出处、作者和本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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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享音乐、共享汽车,都是谁家的天下?!老百姓有选择权吗?反垄断法管用吗!

    回复 2017.10.27 · via iphone
  • 说来说去都是消费都倒霉,看个比赛看不了,听个音乐听不了。。很多年前的老歌都不能下载收听了。。。

    回复 2017.10.27 · via pc
  • 对于网易云音乐来说是一剂安慰药啊.....但问题在于,版权局的呼吁并不具有强制性,尽管他可以发责令让其全部下架,却无法使已经达成的独家授权协议失效。

    回复 2017.10.27 · via 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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