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收费”背后的阳谋

面对新兴移动互联网浪潮,运营商应当有开放的心态,承认自身业务的短板,摆正运营商的位置,分拆或打包出售电信增值服务业务,全力经营好无线网络的基础业务,或者以合作心态去经营运营平台,才是运营商未来方向。

最近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表示,工信部目前正协调运营商微信收费一事,会考虑运营商的合理要求。已要求运营商制定相应解决方案提交工信部。他还表示,收流量以外的费用也是合情合理的,但监管部门总体上会站在用户的角度,微信有收费的可能,但不会大幅收费。

部长的话,侧面证实“微信收费”的传言。从工信部的角度来讲,已然认定“运营商向微信”是“合理要求”,收流量以外的费用也是“合情合理”,并且是“站在用户的角度”。显然,从部长的表态可以理解为,“从站在用户的角度来,运营商收流量以外的费用是合情合理”。我似乎不太明白这样一段话的逻辑,用户在交了流量费后,现在突然告知用户以前一直是占了运营商的便宜,运营商大爷们一直在做慈善事业,免费提供了一些服务,现在运营商已不堪重负,所以要收费。

是不是微信收费其实不重要,是不是以腾讯的名义收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对于用户而言,免费的午餐没有了,用户要多掏一份钱,而这份钱会流向运营商的口袋。而如果没有运营商,腾讯自主运营的平台,腾讯属于传统的互联网公司,直接向用户收费绝对不是腾讯这样的公司能干出来的事,而腾讯对于微信的商业化也以电商、网络游戏等来实现。因为微信收费,实质上是运营商们这样金刚葫芦娃、哪吒、孙悟空、红孩儿等干出来的好事,因为大人谁能干出这事?

近两年,随着智能机,平板电脑等无线终端设备的普及,移动互联网获得充足快速发展,数据业务呈现暴发式增长。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冲击着以往的互联网格局,不断冲击着以前的在线互联网的业务,也冲击着传统的移动电信增值业务。从近几年的互联网上市公司批露的业绩来看,传统移动电信增值业务均呈下降趋势。

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也伴随着一场变革,即从传统的电信增值服务业务向新的移动互联网模式迈进。在传统的电信增值服务业务模式下,电信运营商在增值服务业务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其成为一个内容运营平台,分享着内容通道所带来的丰厚利润,另外还有其本身的基本服务象短信、语音服务带来丰厚的利润。而在新的移动互联网模式下,内容运营平台已经被象Android商店,app store这样的平台所取代,而运营这样的平台或者称之为数字商店的已经不是屈指可数的移动运营商,而是大大小小的互联网公司。移动运营商只是通过收取相应的数据流量费获益。

还有更让移动互联网头疼的是,随着象微博、微信、YY等社交工具的兴起,以前传统通过短信或语音传输的方式也受到了冲击,因为这些社交工具可以采用OTT方式绕过运营商。在新的移动互联网模式下,电信运营商的增值业务已经被边缘化,其引以为傲的语音、短信这样的“马奇诺防线”也在一夜之间成为鸡肋。可以说,微信深深地刺痛着电信运营商的昔日的荣耀与骄傲,这个作为传统移动互联网既得利益已经感觉到痛,这痛不是来自身体或器官的某种痛,还是剜心之痛。

这是一场传统移动互联网既得利益势力与新兴移动互联网势力的较量。运营商期望打一场反击战,来恢复昔日的荣耀,对于运营商来讲,这是一场荣誉之战,代表着向世人宣告,我要夺来失去的一切。至少,我也要在新兴的移动互联网模式中分得一杯羹,至少要让人感觉得我仍是移动互联网的主宰,我仍旧可以充当教父的角色。

运营商的蠢蠢欲动的首要目标就是微信,微信这个一个从移动互联网自主冉冉升起的新星,在短时间内聚集了三亿的用户,在这个圈子里的用户自由自在的晒生活、聊天、分享,而不用向运营商进太多的贡。相反,以前的短信、语音也因为这样的一个工具收入少了很多。

那么擒贼先擒王,也打掉腾讯的气焰,其他的互联网应用再一个个收拾。于是,一个称之为信令的故事,由此诞生了。作为用户,我实在不太知道信令是个什么玩意儿,如果,不是因为微信收费,相信我这辈子估计也很难听人提起信令这玩意儿。因为也不想到知道,自从大脑被“漫游费”、“通道占用费”这些个与通信有关的词占用后,大脑经常出现梦游,缺氧状态。这个令人头痛的信令,归根结底,就是一种协调基站与终端用户数据流向的玩意儿。

运营商认为微信的太多的推送、通知严重影响信令的正常运营,因此,要找腾讯收维护费。关于信令这东东,有可能引起信令风暴的原因,有几方面,如现有无线网络的设计理念并非基于永远在线;在线业务的设计为定期传送;三是在线业务的信息传递量;有多方面的影响因素,这意味着微信业务的数据信息量与信令传递量并非是呈线性关系,微信只是其中的一个很小影响因素。这意味着,将信令直接与微信的信息量联系起来并以微信的信息量作为收费的基准是不合适宜的。

况且,无线网络基础设施是一个整体,以前移动是按一个整体收费,现在却在整体上又搞出个单项收费,自然就存在交叉收费。同时无线基础设施,不是服务哪一项在线业务,而是服务于所有的在线业务,不仅是现在的,还是将来的。因此,单独将某一项应用与无线网络基础建设的某一个环节对应起来,是没有任何合理的逻辑存在的,甚至还有点无理取闹之嫌。可以说信令与微信之间构建了因果关系,这里存在一个让人浮想联翩的“阴谋论”。

运营商亦是期望通过信令能切入新兴的应用平台,并通过信令分一杯羹,并期望通过信令打压对手,扶持自身的COPY应用。。只是单独将信令来与互联网的某项应用不切实际的对应起来,显得是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更添“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之嫌。已经被边缘化的移动运营商的增值业务,要重获生机,也非易事。传统的在线互联网均把发展移动互联网作为未来的业务重点,多家互联网公司象腾讯、新浪、阿里巴巴等互联网公司为应对无线互联网的变化甚至都调整公司的管理架构。

如今移动互联网移植诸多在线互联网的应用,并且也更多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应用。即使移动运营商打压微信,也不会把用户驱赶回原来的基于功能机项下的短信、彩信业务,也不会用飞信收回用户的心。因为会有更多更有创意的社交产品出现,而且沟通免费已成为社交工具的主要模式,社交产品的盈利模式是与其他互联网产品的结合产生协同效应,而不仅仅来自于信息数量本身,而这是源自于运营商的社交产品所无法实现的。其短板决定了即使有运营商的优势也无法发展优秀的社交产品。

或许运营商运用一切的资源向腾讯施加压力,迫使腾讯屈服。只是在新兴的移动互联网模式下,传统的电信增值业务已被冲击得百孔千疮,一个信令费也挽回不了运营商的运营商的传统电信增值业务的颓式。而刻意去阻挠新兴的移动互联网模式只是加速自己业务的死亡,因为一个信令费动的不是腾讯的奶酪,动的是所有互联网应用层面的奶酪。

面对新兴移动互联网浪潮,运营商应当有开放的心态,承认自身业务的短板,摆正运营商的位置,分拆或打包出售电信增值服务业务,全力经营好无线网络的基础业务,或者以合作的心态去经营运营平台,才是运营商未来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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