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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新规落地,大数据时代下的隐私问题终于有解了

6月1日新法规的执行,将成为大数据产业的分水岭:赶走那些借着大数据的名义骗钱、倒卖个人隐私信息的害群之马,大数据产业终于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了。

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6月1号,《网络安全法》以及最新刑事司法解释正式施行,信息安全尤其是个人隐私保护的问题产生了质变;而受冲击最大的,就是方兴未艾的"大数据"领域。

从前期的预热,到法规的发布,再到一系列案件的发酵和执行,已经让不少这个领域的玩家感受到了"适用主体广、入刑门槛低、适用刑罚严"等特点。规则改变之后,大数据的发展将转入新阶段。

大数据从无到有

说到大数据在中国的发展,不得不提到涂子沛的那本《大数据》。从技术角度看,这本书似乎不那么专业,但是文字通俗易懂,案例又打动人心,再加上得到国务院领导的隆重推荐,所以称这本书为中国大数据产业的启蒙教材一点儿都不为过。

大洋彼岸政府和企业对大数据的使用以及产生的效果,让中国的决策者们心动。互联网时代数据在以指数级增长,如果光靠政府部门来推动,无论是投资还是效率,都难以在短期内达成目标,所以这次政府部门非常聪明地站在一旁,鼓励民营资本和企业积极参与,甚至采取主动开放数据源的方式,吸引各行各业投身到大数据产业的发展中来。

此前,金融、电信等IT相对先进的企业曾经搞过数据仓库和数据分析,在一定程度上积累了数据、能力和人才队伍;但这些系统都是出于企业自身经营考虑,多是基于内部管理和营销定制开发的IT能力,并不对外开放。

互联网+大数据,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之下蓬勃发展,迅速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题材;而在政府的支持和领导的青睐之下,很多传统行业和企业也围绕这一概念大张旗鼓地大建IT系统,眼见着一个又一个的领域的数据被汇总收集起来,似乎美好的大数据时代近在眼前。

问题逐渐显现

随着大数据的发展,相应的问题也凸显。

首先是垃圾数据问题。

曾几何时,谁拥有数据,谁就是王者。通过信息不对称来展现自己的权力,这是很多人的惯常的方式:这个信息你不知道而我知道,所以我牛。

没有数据时靠瞎猜瞎分析,如今有了太多的数据,又有些"乱花渐欲迷人眼"。在海量数据面前,传统的统计分析方式会被数据干扰,信息越来越多,但有价值信息的比例却越来越低。

在海量垃圾数据的干扰下,获取真实、准确、完整的数据反而越来越难,更有甚者,表面是"拿数据说话",其实选取一批与真实情况并不相符的数据,还煞有介事地分析一通。

垃圾数据还带来成本问题。

虽然IT设备的单价在迅速下降,但远远比不上数据量的增长,收集、存储、处理数据的成本越来越高。

人们花费很大的代价和成本去处理海量数据,与此同时IT系统又在不断生产创造着更多的数据,不仅IT系统的建设成本高,包括数据的识别、使用、处理等所消耗的人力成本也越来越高。若不是依仗着资本市场和政府导向,哪里会有这么大的投入。

投入非常大,但是产出呢?

围绕大数据有很多美丽的故事,依托数据可以对个人、对群体、对行业进行精准描述,透过海量数据总结呈现出客观规律,凭借强大的IT能力形成可视化的数据分析结果,从而改变整个世界。

但是宏观性的分析结论往往都是辅助决策,用来间接创造价值,并不一定会产生直接商业价值,通俗地说,这些大数据分析报告能卖几个钱?而且对于中小规模的创业公司来说,也很难进行全面宏观的分析——他们更关注通过大数据变现,挣快钱。

而在大数据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最大问题,就是信息安全问题。

IT系统的规划和建设不能仅考虑功能性需求,往往缺乏经验的设计者会忽略系统在安全、稳定、可维护等方面的非功能性需求,很多大干快上的大数据系统在安全方面防护能力不足,在系统设计、技术手段和运营管理等方面存在各种漏洞。

有的系统过于强调开放性和便利性,忽视对数据关键信息的保护。比如代理商可以直接访问系统核心数据库,调用客户资料,查阅订单信息等。

有的系统设计时并未充分考虑到安全威胁。以前你的数据少、价值低,黑客没有攻击你的兴趣;而今数据价值高了,相当于你的仓库里存放的物品从土豆换成了金条,还不赶快升级你的防盗体系?

有的系统建得不错,但是对于系统的使用和管理没跟上,就像是把前门锁了一层又一层,但是围墙又低又矮还没人巡逻。

总而言之,大数据的发展应该是体系化、渐进式的,但在各方资源的支持和号召下,演化成为大跃进式的发展,久而久之,问题越来越多、愈演愈烈,给大数据产业进一步发展制造了各种障碍。

坏人更善于利用数据

以前,数据分散在各个地方,缺乏统一规划,而且格式质量良莠不齐。如今,数据都整理好了,一旦攻破壁垒就可以将数据连锅端走。这是大数据产业发展之初很多人未曾预见到的。

由于系统在信息安全方面存在风险和漏洞,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大数据平台收集到信息,实施诈骗、骚扰等,给大数据的发展带来非常不和谐的声音。

对客户隐私数据的获取,有些居然还是生意,美其名曰:数据变现,精准营销。

当我还在中国移动的时候,一段时间里每周都会接到几个"朋友"的电话,问我如何与中国移动开展大数据合作。

中国移动的系统里,存放着全国数亿客户的客户资料、通话记录、位置信息、终端型号、上网信息,系统分析形成的客户画像包括用户的身份信息、消费习惯、活动规律、兴趣爱好等。这些信息是客户隐私,也是企业最宝贵的资产,是不能泄露给第三方的。

我对这些朋友的回复是:进行大数据合作必须保护客户隐私,或者对数据进行脱敏处理,或者只开放部分汇总数据。听到这样的要求,对方往往就撤了,走之前还告诉我:"精确到个人客户的数据才值钱,汇总的数据不值钱。"

难道对客户隐私数据的使用是中国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核心动力源么?很不幸,是的。

大数据产业投资大,产出少,见效慢,看起来并不是一个值得大规模投入的领域,那为什么会有众多精英投身其中还乐此不疲?

因为数据本身就有可能在短期内变现。

通过数据对个体进行精确地描述,在技术上是可行的,因为如今一个人的衣食住行都已经数字化,被存放在各个系统的数据库里,将这些数据拼接在一起,就会勾勒出这个人生活中的各种细节,甚至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特性。

但是要做这样一个画像和分析,成本非常高,需要海量数据和大规模投入,如果不是不计成本的单位,或者针对价值非常高的对象,这样去做是不合算的。所以作为芸芸众生中的一员,我们是安全的:没有被监控分析的价值,不做亏心事,自然也不担心被盯上。

然而在诈骗犯罪分子眼中,每一个人都是潜在的攻击对象。当一个陌生人说出你的姓名,准确描述你最近的行为(比如下了什么订单、坐了哪班飞机、追的是什么剧)的时候,你还会有多大戒心?如果他针对性地根据你的个人信息设局,又有多少人能做出准确判断?而如果你对所有的人和事都保持戒备心理,拒绝接听任何陌生电话,那生活又将是什么状态?

即使不是犯罪分子,就是骚扰电话也够受了——说是精准营销,但是当你的信息被房屋中介、贷款公司、卖发票的、卖保险的,诸如此类营销渠道获取,你的生活又会是什么状态?

更不要说,更加专业化、更具破坏力的犯罪分子,通过获取各种数据和信息,进行各种犯罪活动。由于目标更明确,甚至可以不计成本,因此他们获取数据的成功率更高,大数据很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这并不是危言耸听。

下半场即将开场

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第253条作出修订完善,定义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都将入刑。

在今年6月1日起生效的司法解释中,明确"出售"和"非法发布"都是非法提供行为,而对于非法获取,不仅包括"窃取",只要无法提供获取的正当性,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都可以视为犯罪。

再研究下新法规的量刑标准,就更惊心动魄了:高度敏感信息50条、敏感信息500条、其他个人信息5000条,违法所得5000元,就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标准,适用第一档量刑,如此严厉的处罚条款彰显了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坚决态度。

实际上自今年初就有迹象,各个部门都在强调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工作。

今年初,央行相关领导回应八家个人征信试点机构未获得正式牌照问题,称大众对于信息安全有着很高要求,企业的实际情况与监管要求仍存在差距,其中谈及不该用征信信息将人分为三六九等,大数据和征信不能划等号等观点,给大数据从业者上了一课。

5月,网络上传出数据堂等大数据公司被调查,原因就是提供涉及客户隐私的数据,引起业界强烈反响。

刚进到6月,官方就宣布破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苹果公司内部员工非法获取销售信息,抓获嫌疑人22人。

这种情势下,如果还盯着客户的个人信息,那就是往刀口上冲了。6月1日新法规的执行,即将成为大数据产业的分水岭,对此不少专业人士拍手称快:赶走那些借着大数据的名义骗钱、倒卖个人隐私信息的害群之马,大数据产业终于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了。

数据基础打好了,规则完善了,接下来就要在不侵害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把应用搞起来,利用数据推动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这就是大数据发展的下半场。

本文系作者 宁宇 授权钛媒体发表,并经钛媒体编辑,转载请注明出处、作者和本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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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全问题不再受威胁困扰,一切都顺利前行。极好的。

    回复 2017.06.12 · via pc
  • 有用才好

    回复 2017.06.12 · via iphone
  • 在信息世界,这几点一定要搞清楚: 1. 这个“ 信息 ”是关于谁的(即,是关于那个信息体---信息世界中的存在体的)? 2. 谁是这个“ 信息” 的掌握者? 然后,在信息世界,应该有这样一条“ 守则 ” 在信息世界中,信息的掌握者不应利用其所掌握的有关于某个“ 信息体 ”的信息,来对该“ 信息体 ”在现实世界,或者,信息世界 中做出直接,或者,间接的伤害。 简单地来说,就是-----不要让信息资源成为一种伤害他人的工具。 就如同刀枪对人的伤害。。。。 在不久我们还会说: 不要让人工智能成为一种伤害他人的工具。 只要人类还存在、还在发展,我们将一直会说: -------不要让我们新近所掌握的那种资源成为一种伤害他人的工具。 只要这样,人类才能够不断地生存、延续和发展。 在《信息资源简论》里,这些都有论述。。。。

    回复 2017.06.11 · via pc
  • 不认清大数据信息资源的本质, 不认清信息资源的本质, ------就这样,就来侃侃而谈大数据,那不过是糊弄人.

    回复 2017.06.11 · via pc
  • 一般来看,资源都有着“ 品位”的高低。 比如,富铁矿/品铁矿、高端人才/普通员工。。。。。 现在这么个叫大数据的东东,好像是什么神物,而且,一大遮百丑。。。。。 有大而美,也有小而美, 不要只去求大、求小, 而不管美不美。 还是看清大数据其实就是信息数字化的信息资源这么个本来面目好一些。 不好意思,戳某些人的“ 泡泡 ”了。。。。

    回复 2017.06.11 · via pc
  • 对于信息,我们要 “ 去粗存精 ”、“ 去伪存真 ”。 但是, 在那些大数据化了的信息中,“ 粗的 ” 、“ 伪的 ”也太多了点, 也许, 这正是它之所以会特别“ 大 ” 的一个原因吧?! 这是个问题! 子牙笑而不语了。。。。。

    回复 2017.06.11 · via 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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