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互联网安全软件开发商奇虎360起诉中国市值最大的互联网公司腾讯,认为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迫用户卸载360软件,并索赔1.5亿元。
2013年3月28日上午9时30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奇虎360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宣判:奇虎360败诉,并被判赔79万元全部诉讼费用。
3Q大战,官司历时一年,而关于这两家中国互联网巨头的恩怨纠葛,则有着更为长久的历史,网民深受其扰,烦不堪言。如今纠纷告一段落,大家也都是看戏的份,钛媒体小编搜集了大家的反应看看——
@互联网的一些事:#全球视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今日对奇虎360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宣判:从全球视野来看,腾讯充分竞争,不存在市场支配地位,“二选一”更不存在滥用问题……好吧,从全球视野来看,中国油价也不算贵,北京雾霾一点都不严重,房价更是低得吓人……
@侯焯森博士:对腾讯而言,360的行为是病毒性侵入,这应该没有疑问的。哈哈,他还告腾讯,马化腾估计更愤怒了。一码归一码地说。
@安卓软件评测:【360诉腾讯案败诉 360官司缠身 已连续九连败】今日上午,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宣判,法院驳回360全部诉讼请求,诉讼费用79万元由360承担。至此,官司缠身恶名不断的奇虎360,已遭遇诉讼九连败,但我仍然担心,哪怕19连败也恐不能更改360靠舆论战上位,以此推动营销,娱乐大众的卑劣伎俩。
@魔镜网: 奇虎360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奇虎360败诉,并被判承担79.6万全部诉讼费用。互联网领域的反垄断第一案初告结束。实在是大快人心呐
@孙旺律师:“360输了,腾讯也没赢”之三:该判决的最大问题在于,在没有其他反证的情况下,直接推翻了《反垄断法》中对于“推定”垄断地位条件的规定。这使得该法规因实际执行中的“可操作性”而变得失去价值。这恐怕会使垄断地位认定标准再次变得模糊,日后的反垄断集中审查机构——商务部将作何感想?
不过, 360、腾讯两家,纠纷、官司是你们的,服务和体验是大家的。专注于技术提升和用户体验优化才是正途,没事别整这些所谓的“事件营销”来吸引眼球,昨天钛媒体才发过一篇文章《起底“事件营销”:注水六大步》,揭示了通过私下交情或利益关系,借助大V和平台造势;借助事件,进行广告信息植入;制造话题,夹带植入信息等事件营销方式。
嗯,都长长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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