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不是借口,自媒体的版权不容侵犯

埋葬知识经济的同时,我们埋葬了范雨素与潘晓来信。

今日头条被告了。

世界产权日当天,今日头条突然就成了众矢之的,腾讯、搜狐同时起诉到法院要求前者赔偿,随后今日头条立即发起反诉。现在南方日报也通过自家的微信公众号发出了追讨书。

这件事出来以后,有人在普及版权专利的概念知识;有人在强调新闻没有版权的法理;还有人在思考,怎么突然就多了版权这个麻烦事;当然,也有一群人在说:就自媒体的破水准,还要版权?不都是抄的吗?

……

大家的疑问总起来全部集中在:

自媒体到底是什么?自媒体为什么需要版权?自媒体需要的版权到底是什么样?

毕竟大家免费在互联网上玩了这么多年,突然什么东西都要版权,顺着杆什么都要收费,突然一股“我很穷”的苍凉涌上心来,很是难受!

再一看国内外,到处喊着“共享经济”“免费互联网”“知识共享”,许多人立马斩钉截铁的亮明态度:版权是落后的产物,是别人想坑我钱!

但根本不是一回事!

枯燥的共享知识你才不感兴趣,版权不是知识是产品

其实国际上一直有“知识共享(CreativeCommons,简称CC)”组织存在,“知识共享”的信仰在与:世界上所有的知识都是人类智慧的精华,不应该用收费的方式被少两人占有,而是免费共享给全人类。

这里说的知识指的是客观的理论公理研究资料,人类表达个人情感态度情绪的文章内容,是不包括在内。

激进的“知识共享”分子认为全世界的知识研究都应该被公开分享,甚至包括一些技术专利。2013年自杀去世美国计算机天才亚伦·施沃茨,就是“知识共享”的坚定拥护者。

亚伦·施沃茨不仅是计算机GNU开源世界中的一员,还实打实为整个开源社区贡献了大量的技术成果,推动了整个网络世界的发展。但亚伦·施沃茨并不满足于此,他开始将眼光瞄向了专利版权世界,并坚定的认为这些知识研究、甚至是所有人类研究结晶也都应该是免费开放的。

亚伦·施沃茨

在经历了多次创业之后,为了保护“知识共享”的进步发展,他成立了非营利性政治行动组织 Demand Progress,来呼吁人们监督议员。并成功阻止了将会侵犯公民隐私权的《禁止网络盗版法案》通过。

同时他为了进一步实践自己的抱负,利用自己的技术能力进入麻省理工学院的内网配线柜,下载了大量学术资料期刊文章,并放在互联网上进行免费共享传播。

2011年, 亚伦·施沃茨被逮捕。在经历了漫长的谈判过程后, 亚伦·施沃茨在2013年1月被发现自缢身亡。

这是一个激进的美国“知识共享”信徒的做法。努力完善一个理念社会概念,从社群法律入手进行抗争,已找到更可行的方法。当然也因为克制不住自己的激进,违反法律最终付出了生命。

这么对比下来,国内人好像都是“知识共享”者,因为国人总觉得所有的知识资料都必须免费,毕竟咱们有幸经历了十几年无视版权的互联网时代。

但国人却不是真正的“知识共享”者,大家只是贪图利益,认为白给的东西最好而已。否则免费共享了这么多年的中国互联网,怎么会在“免费共享”的规则制度上没有任何建树?

即便是激进如亚伦·施沃茨,也只是说知识研究甚至于专利技术是应该共享的,他没有说别人的劳动是应该免费共享的。他在工作的时候,一直享有自己的利益报酬。他声张的“知识共享”,也只是相关知识专利的免费使用权,而不是价值所有权。

亚伦·施沃茨没有说利用专利知识通过劳动打造出的产品应该免费,他自己本人也一直享受着利用知识劳作获得报酬与名誉。

总的来说,“知识共享”只是一个自主免费学习的权利,不是万物免费;我们辛苦劳作的版权是商品,是没有任何理由必须免费的。

这是“知识共享”的重点。

版权(CopyRight)是人们劳动的成果,所以必须受到保护。只不过版权内容中,那些知识、新闻、事实部分,是人类共同的智慧,可以摘取下来免费供人分享。但完整的版权内容中,包括了作者的前期构思、逻辑梳理、分析讲解、易读性优化等等,这些都是作者辛苦劳作的成果,怎么可能是没有版权、免费使用的呢?

如果这些没有版权,不属于劳动成果,那做同样事情的教师们,岂不是都应该无私奉献,不拿工资?

更可恶的是,某些盗版团体直接将作者的资料一并抹去,署上自己的名字。这就是无底线的违法犯罪,如果署上作者资料、标明文章来源再转载,这在某些法律行政规定条文里还属于合法事件。

这是法理上的解释。

成为有范雨素态度的批评家,这就是自媒体的价值

我们日常在互联网上看到的这些评论文章,他们的作者有一个统一的称号——批评家。

无论他们知识水平高低,无论他们站在什么立场,无论他们发表什么样的评论,他们都是批评家。这些批评内容都不是什么真理,也没有严格的法理支撑,他们代表了一部分群体的困境所产生的意识与心声。

对于大部分普通用户来说,我们从互联网上获取的文章新闻内容,看起来没有任何用,都只是娱乐消遣,也不是重大知识研究突破。甚至有些内容里有大量的错别字与事实错误,基础的勘误都做不到。

所以,我们仅仅依据内容质量的高低,来判断互联网上的内容是没有价值的。

但其实,真正意义上的知识是没有版权的,因为他们是人类共同的智慧结晶,属于人类共有的财富,是应该免费共享的。而只有展现个人独特的思维意识、认知逻辑的内容,才是私人财产,属于劳动成果具有版权性质。

所以,许多报纸刊物媒体平台,都喜欢写一堆突出个人看法的文章内容评论,写一些社评、网评、主编评论,因为这些才是有版权的。

这些集中涌现的意识与心声,展现的是这个社会所有人共同的问题,是我们个人完善自我价值观的参考案例,是发现社会问题的真实样本。

因为人与人的意识是最可贵最重要的,所以批评家们发出的声音是最真实可贵的,不是可有可无。

批评家不能被取代,只是我们一直以来过于纠结真与假、对与错、真理与骗局,所以我们总是喜欢抓住批评家们不够严谨容易出错的软肋来讨论。

但任何事物都能找到一个角度来说明他是错的,世界上没有任何真正的真理。这是一个成年人应该接受并明白的道理,而不是拿着这个逻辑悖论来看别人笑话。

批评家展示了人与世界真正的样子,所以他们是最有价值的。他们的版权是必须被保护的!

现在对于整个互联网行业,整个传媒行业来说,最大的问题在于:如何竖起职业素养的标杆,吸引并帮助从业人员写出符合大家心声、现实的文章,并一直朝着这个方向精进。

上个月,引起整个互联网讨论的《我是范雨素》,虽然写作技巧不足,但是很直白的写出了自己的想法与现实,人们发现自己在现实环境中也是这么想的!还顺便解开了心里的许多结,确定了自己生活目标。

这成为了媒体人手里的珍贵素材。

这样的事情,在国内已经很少发生了。

因为国内的意识形态已经有几十年的时间没有进行统一了。大家都不知道别人到底在想什么?别人也说不清自己在想什么?

毕竟说到最后,我们都不知道自己的利益在哪,该怎么去追求。所以我们无法统一我们的意识想法。

这是国内传媒行业的限制所造成的。

在国内,距今为止最近一次意识觉醒大讨论,已经有37年的时间了。1980年,《中国青年报》刊发的读者来信——潘晓来信《人生的路呵,怎么越走越窄》,引起了当时国内大部分青年进行人生观价值观讨论。并确立了“人应该学会自私”“努力奋斗”两个统一的价值观念。

可是至今已经过去37年了,无论《新闻联播》还是《焦点访谈》,亦或者是《东方时空》《感动中国》,每年做出来的典型人物思考,从未跳出“努力奋斗”的框架,而更开放的综艺节目展现出的“人应该学会自私”的价值观念,也是几十年如一日没有改变过。

但生活太过真实,这两个信条早已不能满足人们冒出的各种各样全新意识。

可是,媒体批评家们缺位了。这么多年,传媒人们只能计较鸡毛蒜皮,调侃一下丈母娘,连一句“女权”都不敢直起身板,大大方方的讨论。没能给出任何有力的、能引起大范围共鸣的觉醒意识。

我们现在面对的意识形态过于混乱、不成体系,也未能深入各行各业形成自下而上的长久激励作用。这是我们觉得自媒体人的稿件太水、明星艺人的作品没意义等等,属于下三滥上不了台面的核心原因——因为他们好像给不了我们任何利益。

可是,这磨灭不了他们的核心价值——他们展示的是这个社会具有代表性的意识形态,是一种生动的历史记录。

如果我们希望我们的社会能逐渐进步,就必须重视这些评论家、自媒体、传媒甚至是地摊传媒的价值。只有给予重视保护他们的利益,才能洗牌出更加深度专业的内容,才能提高整个社会的文学知识素养,才能带领全民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个意识觉醒都是有价值的。

而现在,大众一直在随波逐流跟着舆论趋势造势获利。我们早已弄不清什么是人云亦云随大流,什么是我们个人的价值?现实告诉我们的是:只要顺着舆论的口舌走,看准形势踩两脚就有可能获暴利。

所以跟着舆论走是最占便宜最有价值的事,谁还会关心别人在困惑中产生的想法?谁会关心这些想法的价值?

我的字要版权干嘛?当然是为了能名利双收了!

不要做共享的奴隶。

国内的版权市场一直不太成熟,处于弱势地位。受控于强势渠道方的压榨,著作权人难以争取自己应有的名利。而每每遇到这样的事情,就会有各种不明身份的人跳出来说:“你这是想出名!”“你这已经出名了还贪心要钱!”

可是我们码字的人不就是为了【名利】吗?不就是为了让自己的作品获得大家的认可吗?

有人想着:你们这些写字的,只用出名就行了,谈利益玷污学问!

放屁!你以为码字的都是动物园的大马猴啊?无偿奉献给你们逗乐解闷的?出名了就是让你们随便耍还不要钱的?

出这点小名不算名气,市场每年能容纳出名的人少之又少,出名的人也没有理由让作者写手们舍弃利益过上乞丐的生活。

而且版权内容还要面临强势渠道商们的压榨,渠道商掌控者所有标准与利润,写手作者自媒体们并不是渠道商们的正式员工,你永远不知道你的版权作品是否被录用,你也难以与渠道商理论你是否为其创造价值。

所以版权的价值如何被评定?

这是一个行政操作上的难题。

这些问题都极为复杂。但并不代表任意版权的价值可以被忽略。

在互联网兴起之前,我们还能通过信箱投稿,然后被编辑们审稿加工确认价值刊载,最后我们收到从信封邮回来的不菲稿费。而作者、作家也是人人羡慕的历史最为悠久的自由职业者。

互联网兴起之后,信件邮寄的方式过于低效,我们开始直接用邮箱、在贴吧论坛博客里,发表自己产生的各种各样内容,然后被各大渠道编辑们审核、发现价值之后采用。由于在互联网上生产的内容,带有社交娱乐的性质,再加上质量问题,这些内容的价值与版权性质遭受了巨大的质疑。

但,这些内容还是有版权的。这些内容展示了不同历史时代地域环境下人们意识形态的样本,这些内容都是拥有自己的价值的!

那些阅读了这些内容,然后彻底否定他们的价值,还要恨不得完全毁灭的作为,就好像买春之后说自己没爽不给钱一样,是极其无耻的行径。

去年开始火起来的“知识经济”被认为有可能引发全新一轮国人意识统一觉醒,可惜的是,关于知识的商业意识是觉醒了。就像1991年点子大王火了之后,全国各地的培训辅导班顺势而起,可是跟国人意识觉醒、文化素质提高还相去甚远。

在互联网、论坛、微博、自媒体接连雄起的时候,一代又一代的媒体人纷纷表示全民思潮、意识觉醒的机会来了!

可是我们看到的却是小范围内的偏激意识觉醒,性开放意识的到来,以及全新商业意识的觉醒。关于全民的一场自下而上的价值观讨论、觉醒、统一,至今未有且遥遥无期没有保障。

现在是移动互联网时代,智能手机人人一部,自媒体红破半边天,知识经济又接踵而至。按理说更容易产生更为彻底的全民思潮,但是因为传媒行业被严重冲击,导致引导全面意识思潮的媒体评论家们完全缺位。

媒体评论家们被各种奚落嘲笑,无法统一自己的素养,难以找出出路。

而侵犯传媒行业的版权,则是彻底摧毁传媒行业、拉低行业素养的暴力行为。

现在的行业环境,能够提起媒体/自媒体版权的话题,说明已经进步不少。但这还远远不够,各大媒体渠道平台更应该做的是:完善媒体平台服务,用创新的规则帮助评论家们,修炼媒体人应有的素养。

而现有的媒体渠道平台,越来越朝向兴趣推荐、个性推荐的娱乐化方向发展,完全偏离了媒体应有的“现场”“事实”“人物”“观点”“数字”等等产品,这样的产品分类才能激发出更有思考性质的内容。这些内容就点到为止,小新不再多谈。

总之,保护版权是基础的一步,也是大有可为的一步,更是可以拿出来让公众进行彻底讨论的话题。

而我们目前的现实状况是:自媒体在争论版权价值以及所有人都觉得自己被忽视,完全不值钱。(本文首发钛媒体)

(钛媒体作者:科技新知,文/水上焱,微信公众号:wwwbail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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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呵呵这个是钱利益

    回复 2017.05.06 · via iphone
  • 谁的价值怎么体现,还有很长的路

    回复 2017.05.05 · via android
  • “批评家展示了人与世界真正的样子,所以他们是最有价值的。他们的版权是必须被保护的!”赞👍 这个世界必须对批评家宽容

    回复 2017.05.05 · via 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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