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流量计费监督权之争——一场裹挟消费者的闹剧

部门争利的闹剧,谁也不要打消费者的旗号。

今天《钱江晚报》头条刊登了《电话通话时长,手机上网流量,浙江拟立法由第三方监督》,此内容已写入《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草案)》,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通信管理局有不同意见:第三方检测或侵犯客户隐私。详情请点击:

http://qjwb.zjol.com.cn/html/2013-03/27/content_2067738.htm

部分内容:

目前,手机上网流量计费没有任何部门的管理,也没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进行监督。

省质监局:通信计量中“自己监督自己”的现状,可能导致某些运营商人为篡改计费数据,使消费者多支付费用,这也是目前电信投诉多、社会反响大的根本原因。希望能把通信计量检测纳入强制检定的范围,由计量部门进行监督。

省人大财经委:通信计量涉及千家万户,是民众最关注的民生计量问题之一,从今后发展方向看,权威、公正的第三方机构应当介入对通信计量实施检测。

通信管理局:通信计费设备、系统不是一个独立的计量装置,对其开展检测关系到电信网络的安全、可靠和畅通,比如可能会侵害客户隐私。另一方面,根据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通信计费设备性能的质量监督和检测工作应该由通信行政部门负责进行。从2003年10月起,在工信部领导下共有4个电信专业检测机构对固定和移动电话网的计费设备进行检测,这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省质监局回应:通信部门的自我检测,只是为保证服务质量而采取的一项措施,不能代替计量法赋予计量部门的监督管理权。请专家做了论证,结论是他们采用的检定方法不会影响用户安全。

我的观点:

1、部门争利的闹剧,谁也不要打消费者的旗号。

2、“自己监督自己”明显混淆了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关系。主管部门是工信部、通管局,运营商是企业。

3、打死我都不相信,浙江省质监局有计量运营商计费系统的能力。

4、运营商计费系统确实应该简化。

5、工信部专业检测机构工作未得到认可。

6、浙江省通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以隐私为借口,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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