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T——Over the TOP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过顶传球几乎成为了OTT的专用指代,似乎不越个顶,就不符合潮流。但真的细细反思,OTT真的就是走自己的路,越别人的顶,让别人无路可走么?
我觉得OTT的本质应该不是把自己的利益建立在抢别人的饭的基础之上,OTT其实是给了产业链各方一个平等重构的机会,各环节都还在,只是主导权有所迁移而已。就如在国外,只能服务能让用户愿意付费,盒子厂家自己就可以去租带宽,买内容,做运营,内容商也同样可以买盒子,租带宽做运营,产业链的各个环节都可以去平等的切入运营,而不一定完全由运营商来主导。
但是在中国,用户没有付费的天性,缺乏推动产业新核心运转的动力,导致OTT缺乏构建产业闭环的根基,
于是大家只能通过越顶,将收益建立在减少环节支出的基础上,于是都要跨越网络,过顶内容。
所以用过顶传球来替代OTT或许是一种误导!
或许对于现在国内的OTT而言,用Over the top 的另一个英语口语的释义来解读,似乎也更贴切:言过其实的,夸大其词的!
午夜偶有所感,与大家探讨之!
根据《网络安全法》实名制要求,请绑定手机号后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