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投资美的,互联网进入鲨鱼吃鲨鱼阶段

百度投资Uber和小米投资美的的不求控股,其实生动反映了海尔张瑞敏过去所提出的“鲨鱼吃鲨鱼”现象,互联网已经过了大鱼吃小鱼、快鱼吃慢鱼的阶段,进入“鲨鱼吃鲨鱼”阶段了。

最近几乎在同一时间,发生了两起并购:一个是不日将宣布的百度数亿美金投资Uber,另一个则是小米宣布12.6亿获得美的1.3%的股权。这两笔投资一个来自互联网领域,一个来自软硬件结合领域,却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这似乎也在说明,互联网经济已经进入一个新阶段。

一个是百度和小米都在转变投资思路,不再追求控股。百度此前投资一直亲睐控股乃至收购,近年的去哪儿、91无线、PPS和糯米网都是这样,这固然与彼时的投资操盘手汤和松的投资思路有关,更多或许是因为互联网已进入“鲨鱼吃鲨鱼”的阶段。

无独有偶,正在进行新一轮融资的小米估值在400亿美金上下,美的市值曾冲破1000亿人民币,按照小米投资时的估值来看也在900多亿,两者还是在一个体量的,就是100亿美金级。

小米在过去的投资,实际上更多是在控股,半年前硬件创业者也在反映小米投资的强势态度,要控股甚至要贴牌——看看最近发布的两款产品,小米空气净化器厂商叫做智米,小米手环厂商叫做华米,不只是产品要叫“小米”,公司名字也带着“米”字,可以说是为小米而生的公司。

而小米投资美的,以及前期对爱奇艺、优酷的投资,都是只求参与一下,不求控制的玩法,思路完全变了,但同样是“鲨鱼吃鲨鱼”。

百度和小米投资风格的变化,固然与客观原因有关:太大体量的公司,几乎没有公司可以买下来或者能控股,巨型公司但凡经营状况还可以也不会让人来控制自己,如果双方又有利益捆绑的需求,少量投资又比更易达成却难以执行的“战略合作”更实际。

不过,我认为,这不会是巧合。百度投资Uber和小米投资美的的不求控股,其实生动反映了海尔张瑞敏过去所提出的“鲨鱼吃鲨鱼”现象,互联网已经过了大鱼吃小鱼、快鱼吃慢鱼的阶段,进入“鲨鱼吃鲨鱼”阶段了。

张瑞敏认为,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企业兼并经过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大鱼吃小鱼,亦即弱肉强食;第二个阶段是“快鱼吃慢鱼”,技术先进的企业吃掉落后的企业;第三个阶段是鲨鱼吃鲨鱼,即强强联合。

更早之前,思科CEO钱伯斯则提出了快鱼法则,“在Internet经济下,大公司不一定打败小公司,但是快的一定会打败慢的。Internet与工业革命的不同点之一是,你不必占有大量资金,哪里有机会,资本就很快会在哪里重新组合。速度会转换为市场份额、利润率和经验”

小米固然是非常快的公司,短短3年时间便做到今日的成就;聚美、陌陌、猎豹们同样属于这样的“快鱼”。与之对应的乐蜂、网易、金山、格力们则是“慢鱼”。倘若把思维停留在小米去“干掉”格力(就像最近《中国企业家》杂志挑起的口水一样),其实就还是“快鱼吃慢鱼”,但事实上却很可能是鲨鱼吃鲨鱼,不是小米干掉谁、收购谁,而是小米要联合谁。美的不是第一个与互联网企业联姻的“传统企业”,也必然不是最后一个。

以此推之,百度正把目标瞄准连接人与服务,李彦宏的野心也一直是要去改造传统行业,从出版到旅游到教育到医疗再到租车,等等。这些传统领域有着非常多的“鲨鱼”,不是百度,也不是阿里们能够吞下的,但未来必然会发生大量的类似于小米+美的的“鲨鱼吃鲨鱼”的故事。这样看,格力与魅族、360与一加这样的“大吃小”故事上演的可能性只会越来越小了。

最后互联网为何会进入鲨鱼吃鲨鱼阶段?大吃小过去很容易理解,因为值得大鱼们吃的小鱼被吃光了,也很难在成长新的小鱼了,百度憋了一年也没找到合适的投资对象足以说明;快鱼吃慢鱼阶段已过,快鱼看得上的“慢鱼”也不多了,2014年大众点评几只“慢鱼”就被吃了。现在,鲨鱼们所需要的资源,只在别的鲨鱼嘴里,或许只有深度捆绑才可鲨鱼共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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