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清楚众筹的法理、金融和市场,这个对话值得看看

“从现在开始到下一个阶段,是一个众筹本质回归的时代。也就是说一方面看到流量时代给整个行业带来非常多的进步,另一方面,众筹最核心最本质的这种个性化变得没有个性了,很有趣的东西变得不有趣了。这样,可能我们会选择像个性化、像一些有趣比较早期小型的项目,从一些细分的爱好者的人群实现这样一种回归。”

钛媒体注:围绕着一年来被炒得如火如荼的“众筹”话题,创投服务平台、律师、传统投资机构及众筹平台,在12月12日的2015钛媒体 T-EDGE 峰会上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剖析。

36Kr 的欧阳浩认为,众筹现在存在的困境主要在于政策、接受度和大环境三方面,只有把这三方面的短板解决号才能推动众筹成熟健康发展。

创客星球的创始人茹晨则将众筹在国内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他认为现阶段正是众筹逐渐回归理性和良性发展的时期,如何让实物众筹更加有趣和个性化是他最关注的问题。

华兴资本的周亮将传统投资机构的 FA 和现在的股权众筹之间的异同做了分析,在他看来,股权众筹和 FA 实际上是互补相互促进的关系。

而夏律师则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分析了众筹在国内发展可能遇到的困境,并探讨了在先行政策法规限制下推动众筹合理合法发展的可能性。

以下为活动现场对话内容:

1、何娟这一年我们可以看到,众筹这个词被频繁的提起来,不管是实物众筹还是股权众筹,大家都发现是一个特别快速的增长,一下子一夜春风一样,冒出来无数的平台,甚至说每一个投资机构自己可能都在做自己的众筹平台,每一个大的互联网公司也都在做自己的众筹平台,这里面诞生了很多创业的机会,但同时可能也埋了很多的陷阱。

这个话题我们今天非常荣幸地请到了四位。第一位是是36Kr的欧阳浩,第二位嘉宾是创客星球的创始人茹晨,接下来的这位是华兴资本的董事周亮,第四位是观韬律师事务所的夏律师。

第一个问题我想给两位平台方创业者的代表,对于你们现在所从事的这个领域和你们正在做的这个平台而言,你们觉得可能现在最大的难点是什么或者说现在最大的机会又是什么?

欧阳浩:目前来说,做众筹这件事情的一些困难点,有几个层面,第一个就是说现在从政策的这个层面上来说,虽然国家一直是在说鼓励众筹这个东西,但是一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法规出台去明确,所以行业本身来说,大量的人他没有任何门槛就都跑进来做了,会有一点良莠不齐。其实对于一个新兴的事物上来说,缺乏监管其实可能会导致一定程度的混乱和不良的竞争。

从另外一个层面上来说,其实目前大众对于众筹的接受度来说,相对来说还不是特别高,也就是说在中国这部分的人群参与股权众筹的这部分人群还是需要去教育的一个市场。

第三个层面上来说,其实从我们国家的一些基础制度上,因为众筹投的是一份股权的权益,其实在背后你要去操作交割一份股权权益,特别是人数众多的一种情况下,他的操作交割难度是非常大的,而且他的流动性,包括他整个的治理都会是一些问题,目前这些东西从国家层面上来说,目前还没有给大家去解决,所以相对来说效率会比较低下,会影响到这个行业的一些发展,我觉得是现在目前可能几个大的困难点。

2、何娟接下来问茹晨,你怎么看你主要做实物众筹,你政策方面的压力可能要小一点,也可能意味着你市场的空间更小,做实物这块你可能没有那么大的市场空间,你的估值和你的收入不如这些做股权的。

茹晨:我觉得众筹本身他应该是一个事物从发起到实现的这个社会化传播的过程和外部资源转化的过程,然后其实我认为它本质上应该是一个社交化媒体的一种形态,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我认为众筹它应该是把一些好的早期的创意能够对接到更多的人,让更多的公众能够来支持他们。

我认为权益类的众筹、实物类的众筹在中国的发展可能经历了三个阶段:

  • 第一个阶段我命名为先行者时代,可以看到有一批非常优秀的早期的市场探索者,他们呈现了细分的垂直的特点,相对人群也比较的小众。
  • 第二个时代是一个巨头进入加大爆炸的时代,大家可以看到京东和淘宝这两个巨头进来,整个众筹进入了流量时代,越来越多破千万筹资记录的案例,这样一些超级故事出现了,我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众筹发起人对一个众筹的预期,之前的这些平台在这样的压力下,很多都是慢慢淡出这个市场,很多选择了转型,另一方面我们又看到,因为这个行业进入门槛相对比较低,迄今为止出现了300多家众筹平台,很多平台生命周期相对来说比较短。
  • 第三个阶段从现在开始到下一个阶段,我认为是一个回归时代,也就是说我们一方面看到流量时代给整个行业带来非常多的进步,另一方面,众筹最核心最本质的这种个性化慢慢变得没有个性了,应该是很有趣的东西慢慢变得不有趣了,我认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可能我们会选择响个性化像一些有趣比较早期小型的项目从一些细分的爱好者的人群实现这样一种回归。我觉得下一个阶段应该是包括整个行业,包括巨头本身对于众筹本质回归的时代。

我最后概括几个对于实物众筹存在的问题:

我认为最关键的是实物类的众筹变得越来越无趣,我觉得有趣一定是实物类众筹最核心的一点。所以我们需要呼唤一些更加有趣更加个性化的项目。

第二、我认为是实物回报类的众筹在各个环节上都没有做到最好,比如说我把实物众筹分为三个阶段。

  • 从媒体到社区,到服务,一个项目到他的发起具备媒体属性,需要强传播,这个阶段发起者应该高于支持者的,你必须体现你的项目的引领性,必须体现个性和创新性的东西;
  • 第二个阶段是社区性阶段,你开始众筹或者筹资成功的时候,你必须跟你参与者形成非常好的群体,形成一个社区进行积极的对话,让他参与到你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来;
  • 第三个是服务阶段,当你众筹成功以后,你发货了,当你延期你跟所有的支持者进行更良好的沟通。

我认为在这三个阶段目前的众筹平台都没有做到更好,缺少项目的引领性,缺少和参与者良性的互动,缺少一个在服务阶段的一个很好的服务的回馈,所以我觉得在每个环节没有做到最好都会比较大的影响到整个行业的发展,这是我从实物众筹类这样的行业来观察得到的一些结论。

3、何娟随着众筹平台的发生以及众筹业务的发展,一方面其实是在取代FA的,就是我们有了众筹平台,我们有了直接的投资者和创业者沟通的这个线上的平台。这个一方面对FA这个行业,投融资服务商中间商的这个行业产生了挑战,但另外一方面,对于华兴这样的FA的中间商来说,其实众筹这个平台的这些成长或者说出现太小儿科了,太不专业了,你们只解决了交易的问题,你们解决了安全的问题吗?你们解决了定价的问题吗?你们解决了价格撮合的问题吗?所以想请周亮可以来说一说您对现在众筹行业发展的这些看法以及甚至可能产生对FA这个领域的影响。

周亮:其实这个问题我们也在想,想了差不多有一年,我们也在想众筹会不会有一天把华兴的业务给颠覆掉,包括经常讲的与其等别人革我们的命不如我们自己革。

首先我想先讲一下FA,既然您刚才提到FA,FA在我们看来三个价值,

  • 第一个价值叫流量价值,我帮助交易双方找到对方,
  • 第二个在于服务价值,我帮助我的企业更好的梳理自己的业务,包装自己的业务,把融资流程管理得更好,
  • 第三个价值我们叫做定价价值,或者也叫价格发现,我们最后能够通过这样的一个FA的运作,能够帮助这个企业确定他融资的估值是三个亿美金还是五亿美金,这是传统的FA。

回到众筹来讲,说众筹对FA业务来讲或者对于整个股权类融资或者说更大的领域来看,他的意义也就是说我们一直想这个问题,众筹的价值到底在哪里?

首先咱们先把一个东西拎清楚,众筹到底是不是金融?还是说他只有一部分的金融属性,整个大的所谓的互联网金融的方向其实我们看到一个很大的趋势叫做金融跟产业的融合,或者叫金融跟场景的融合,不管是说你信用卡的出现包括消费金融分期,包括像众筹,其实某种程度上金融属性和社交属性跟各种属性的一种结合,我想这是第一个问题。

如果大家至少相对认可说众筹本质或者说大部分的本质是金融的话,其实金融无非是两个东西,一个是叫做交易效率,或者叫交易成本,一个叫做定价,风险定价。那其实对于不同的领域,不管是债权性产品、股权性产品还是我卖一个收益权,还是卖一栋房子或者卖任何一个可以交易的产品就是这两个问题,第一,你这个平台是不是能够降低他的交易成本,提升他的交易效率,第二,你是不是能对他的定价是有帮助的。

我们在看这个产业里头,或者我们觉得众筹包括您之前问的机会,大的机会在哪里,抛开股权众筹来看,其实我们看传统的VC,他们在投资的过程中其实是他们只是非常有限的选择了一部分资产,也就是说他们定价选择资产类别很窄的,我记得有一个很有名的基金合伙人跟我讲,他们只选择回报大于10倍的deal,供给端和需求端来看,VC只能投是回报率超高的,还有大量的资产其实需要有更好的投资通道和渠道的,这边资金供给端,大家看到大量的资金没有流动性泛滥也好或者出口也好。

我们觉得众筹的一个机会,一方面它在股权投资这个领域本身,另外一方面我们自己会觉得更大的机会在于说,对于原来定价可能会更容易,它的回报可能没有那么高,但是它可以满足这边的某一部分资金的一个需求的这么一个东西,这个我觉得是很大一个价值。

回到金字塔顶端,如果是股权众筹这个事情,是不是人需要VC在里面定价,或者需要一个定价的环节,定价的环节如果不解决,传统的众筹的一个模式怎么推进下去,这个其实我是没有想清楚的。

现在很多股权众筹平台大家的模式还是说我有一个领投投资人,下面一大堆跟投的投资人,这个有一点点问题。对于领投投资人来讲他的风险属性和风险偏好是不一样的,我是一个基金,我只看回报给我超过10倍的deal,但是你作为跟投的这部分人来讲,你是不是想清楚了自己的风险偏好和自己的这样一个资金所能承受的风险和期望的一个收益,如果两块是不匹配的话,这个模式是不是能够work,如果说他不是这个模式还有什么方式帮助他定价,这是我们觉得会是没有太想明白的。

我们其实觉得,新的平台出来可以看到很有意思的点,他们对于定价是有价值的。我举个很浅显的例子,如果说要我一个陌生人给我的一个朋友借十万块钱或者投他十万块钱他说修一个餐馆,我的交易成本其实挺高的,或者我对他是有这个信任的这样一个问题,或者换句话说,用金融的术语来讲我风险定价的过程会比较复杂,以及我风险这样一个定价会比较高,但是如果是他的一个朋友的话他可能天然来讲就解决了这个问题,也就是说同样的一个投资对于不同的人来讲他的风险属性是不一样的,因为他有社交关系存在。

众筹是不是在某种程度上因为他有社交属性因为他有其他的一些属性而使得对这个资产的定价会变得更为容易?如果这个东西可以做到,我认为众筹在这方面的价值是很大的,当然这个是我们总体来讲对众筹的一个看法,所以我们也没有想清楚众筹未来在局部还是会在大范围内会颠覆或者说改造FA这个产业。这是我初步的想法。

4、何娟关于定价的问题以及关于刚才周亮其实有讲到,我觉得句句都是痛点的问题,欧阳是怎么看的?

欧阳浩:众筹是用新的方式去做原来传统VC在做的一件事情,这个里面核心的一点就是专业的人才,为什么要一个专业的人才去处理全过程的这些事情呢?因为投融资本身是一件非常非标的事情,你很难去在这个过程中间去把它给标准化。

所以说我们说传统的投融资里面,其实就是三类人去组成的,一个是叫做有钱的人,一个叫做专业的人,然后一个是叫做需要钱的人,我们传统的方式下是一个非常有钱的老板,把钱给到一个像非常专业的人,你去做一个基金包管着这笔钱,然后我去寻找到最好的项目,把这笔钱投到项目里面去,谁在这个过程中间去定价呢?其实是专业的人在定价去发现他的价值。

众筹是怎么去做到这一点呢?目前来说,我觉得痛点依然存在,但是并非是一蹴而就的,我们是在逐步地去解决这个问题,比如说像现在领投加跟投的模式,我前面又往往是好几家领投机构,而且投资的项目多数来说,我们现在的统计,多数来说其实是在B轮之前,也就是说A+轮,天使甚至种子期这样的一些投资用到众筹的方式会更多,其实在这个阶段的这个项目,他需要定价的能力并不是说特别的强,大多数早期企业更多是参照估值,有多数机构能够去认可一个项目的价值并且愿意去投的情况下,他其实是在极大程度上去给跟投人控制了这部分的风险,我觉得众筹在目前来说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部分问题。

第二点来说,跟FA的关系,我认为不是一个竞争的关系,而是一个合作的关系,我们更多的是因为看到这一点,包括我们本身来说有一个这样FA的团队,其实我们是一个紧密配合而非是一个相互竞争的关系,怎么说呢?

什么叫做金融的本质,金融其实就是通过信息的获取以及分析,进行资源的配置。三个环节,第一个环节,获取信息,就像我们要对一个项目去尽调,跟创始人访谈,看他种种的资料,运营数据和种种状况这本身是人获取信息的过程,进行分析,他是不是值得投资,这家企业是不是值得投资,他的商业模式OK不OK,这是专业的人在去处理,最后进行资源的配置,我把钱拿过来然后投出去。

其实你可以想像得到,在众筹发展的一个未来的方向下是什么样的呢?其实现在已经在做了,美国这家,你有一个专业的人在平台上,OK,大家信任你,有大量的平台上有大量的跟投人觉得你OK,觉得你很专业,说得非常好,当你投一个项目的时候你不需要通过基金去做了,你直接在平台上说我要投这个项目,我去拿我对应的那部分回报管理费也好,你自己去定,只要别人接受,这种方式就走得下去。

5、何娟不管是花多美,未来的想象多好,最终其实还是有红线的,或者说最终每一个东西的成长和发展其实都是有圈的,夏律师你来说说,你怎么来看这个新兴的行业。

:我刚才一直在想一个我们经常听到的一句话,作为律师,你最好认识一个律师,你最好也不要认识一个律师。

其实这就代表了律师在法律在我们生活当中的一个保守与创新的两面,我们现在政策处于一个暂时空白或者还存有很多填补空间的时期的时候,我们更要看道道地我们政策以后对我们创新是一个推动还是说是一个更保守的让步。

我们可以看一下境外立法来看,像美国2012年的时候他就推动了一个法案,这个法案的名字缩写特别有意思,JOBS,各种各样的工作,为小微企业和中微企业提供融资渠道的一个法案,自从这个法案,大家可以看到,美国从很早,从大概10年的时候众筹已经开始,但是直到2012年JOBS法案的开启,才为股权众筹这个范畴打开了一个合法的地位,而且像JOBS法案本身有七个部分,到现在为止才通过了四个部分,而且有一个部分要到与我们众筹股权众筹影响最大的3在明年才可能生效。

我们平时举例总是拿美国作为我们创新的一个最前沿的最前端的国家来看,他们从政策的出现到从现象的出现,到政策的落实,以及最后的实现,其实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可能对我们来说,从12年到16年,13年到15年也就是三四年的时间,但是像互联网这种特别需要速度,特别需要时间的行业,其实这一点时间对我们政策,对于我们的企业家而言,其实是非常的担忧的。

回到我们境内来看,从2014年开始,国家开始不断的下发各种指导意见,2014下了一个关于保护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的指导意见,然后紧接着证券业协会利马推出关于私募股权众筹的一个管理办法,今年十部委下发了一个关于进一步保护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这样一个指导意见,里面对股权众筹进行了一个定义,就是说我们一直以前考虑到底什么是股权众筹,因为股权众筹像刚才两位一直提到一个红线问题。

我们会提到第一条红线就是非法集资,这个是我研究互联网金融以来一直研究的问题,无论是P2P还是股权众筹的问题,大家第一个问题都是会不会触碰到非法集资的问题,他一直在合法和非法之间。最高院出相关的认定,什么是非法集资,但是实际上这种教条式的或者非常固定式的条款把合法的范围圈住以后,使得非法的范围不断的容易被扩张,从而导致我们现在认定非法集资是一个很难的问题。

其次关于证券法、公司法,对于200人上限以及公开发行这一条的影响,主要是对股权众筹,如果对实物众筹我觉得影响倒没有太大影响。

主要是在股权众筹方面,回到您的问题上,我们政策到底会不会在未来掐死,我觉得这个是比较乐观的态度,我在会里看到证券法的修订在里面不断加入设计开放股权众筹豁免小额注册的前景,所以说整体的政策把握其实是乐观的。

6、何娟刚才我们其实一直都在讨论关于困难或者是关于政策的限制,或者是关于这个市场,其实也还存在一个我们操作模式的问题,这个操作模式问题里面其实不管是实物众筹还是股权众筹都有非常鲜明的目前来说的短板,所以我可能接下来要挑战一下两位,这种短板怎么解决?

先问一下茹晨。因为众筹实物众筹的平台尤其是这种媒体属性很强的平台,他可能更多的是对于一个产品来说的一个营销性质或者有一定夸张的成份或者有一定的形容的成份,使得他可能确实跟我真的要有一个实物再决定我是不是购物是两回事,如果说越来越多的这种心理差异的发生,可能反而会对这个行业发展不利呢?

茹晨:对,这是实物众筹遇到最常见的一个问题。

我们平台10月份的时候出了一个中国创客指数报告,我们抓取了主要现在国内实物众筹类平台上面发起的创客类的项目,我们做了一下梳理,发现大概有几千个关于智能硬件的项目,其中非常多的都是同质化、雷同的一些产品。我们可以想象一下,一般去实物众筹类平台上去支持一些项目的人往往对新奇酷炫产品非常感兴趣的人员,他支持了一个智能手环当时觉得很有意思,过了几天发现,淘宝同款出来了,我相信对这个支持者,对于这个众筹用户的体验和他的感受来说是非常非常灾难性的打击。

怎么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从实物众筹平台来说项目的筛选非常重要,还是得有自己的调性,有自己筛选项目的一个标准,其次我觉得,对于用户来说,另一方面我们想说用户应该对我们的创新有更多的包容度,我觉得我们之所以通过电视这个渠道跟用户进行我们整个的沟通,我们说我们让大家支持创新,我觉得也是在起着这样一个市场教育的这样一个作用,我想这个问题短期内确实大家回避不了,但是我觉得怎么让这些项目更有趣,怎么加强对这些项目的筛选,包括对这些项目进行沟通让他们加强,我刚刚说的在媒体社区和服务这三个环节优化自己的流程,我觉得这可能是我们这些平台目前所能够做的而且必须要做的。

7、何娟虽然说现在互联网方式平台方式来做这个众筹,来对接创业者和投资者,但是其实用的还是非常传统的一些手段,比如说电销,互联网时代怎么用这么传统的方式来做业务呢?但是从目前来说,互联网平台他要解决大家认知的范围,认知的能力,只能通过这种很传统的手段来做,我不知道欧阳你怎么看呢?

欧阳浩:其实是这样,我们多种营销手段都会去做,这是肯定的,对于一个创业公司来说,任何的手段说对于我来说是最有效的,我一定会去尝试去转化,这个过程中间并不是说,电销非常频繁,这个里面指出也是有错误的,就是我们大多数情况下还是一个线上运营加上我们本身站内系统的这种方式去进行一个信息的沟通,那么在一些情况下,我们确实会通过电话的这种方式去向投资人去介绍项目的一些具体情况,因为很多东西你从一个信息的展示的角度上来说或者形式上来说,你光一个页面上的信息,或者说光一个线上运营活动的,或者一个视频的这种介绍,他是非常单薄的,这种情况下大家对一个项目感兴趣的情况下,我们会更具体的去介绍面对面的沟通其实就会,包括一对一的沟通会更加的细致,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都会采取这些方式,本质上来说,其实我觉得我们是在做一个信息披露。

多种形态下的一种信息披露,其实就是说到最后那句话上来说,当然会影响到一些用户体验,本身来说我们也是在摸着一些石头过河,感觉用户最接受哪些方式的,我们自己本身也会做一些改良,但是这种方式说实话还会存在下去,但是我们会更加注重于用户、投资人在这一端的这种体验。

8、何娟包括现在的一些问题以及自己可能有的是阶段性的权宜之策,有的可能真的就是一个坎儿,只有迈过去这个行业就能发展,迈不过去甚至这个行业打击可能都是毁灭性的,你怎么看呢?

周亮:我觉得“筛选”是很大的一个坎儿,这个东西也是有点悖论的,你说我这个平台不筛选,不管任何平台一定是劣弊驱逐良币,一定导致上面的坏项目比好项目多,大部分人赔钱这个平台就毁掉了,如果我上面选的项目都是牛逼的项目,今天再牛逼的基金,我听他们说,也就是十个项目里面,成个一两个,就已经不错了,他们能做到这样的一个数据是建立在他们有大量的DD访谈和很深度的交互的过程中的。

这个问题对FA也是一样的,我们当年也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作为FA希望我推的每个项目都成,事实上是不可能的,我给企业是一种服务,对于平台或者是众筹,这个问题是更加明显,你到底要不要做筛选,你筛选做到什么样的程度,你说我能够比基金看得还准我觉得这可能又很难,筛选这个地方是不是会是一个伪命题,我一直没有想清楚。

茹晨:最近比较热的五个字主要看气质,未来实物回报类的众筹主要看气质。我们可以看到国外有很多专门帮艺术家征集各种各样的赞助款的,有帮助旅游探险计划筹资的,甚至帮科学家筹资科研经费的,刚刚说的筛选问题,基于兴趣相同的人群聚合的过程当中得到部分的解决,这是比较重要的对实物回报平台来说是这样的,我们创客星球是创客群体动手分享我们主要做项目筛选的一个标准,未必是说智能硬件,但是你必须得有一些实际的产品,你必须得有一些群体大家愿意跟着你一起做东西,来分享,我觉得这个是比较重要的,基于我们平台的一个调性。

9、何娟夏律师,你刚才说到一些政策层面的坎儿,实际在运作的时候有没有可能我抛开政策和法律红线来说,我本身运作里面就可能存在法律的难点或者法律难以监管,哪怕从公司法或者从合同法角度都很难去把控好的那个方面。

:我以实物举例好了,我买了实物,我的消费者权益应该如何去保护,如何实现我事前事中事后做到一个整体的对于金融消费者我的一个保护,我买了产品我是不是适用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是通过基本法来对他进行规制。

其次也会提到一个信息披露的问题,互联网信用机制在建立过程当中,有时候我们经常说,我们信息披露这个环节能够做得非常好,其实律师的DD在很大程度上我觉得最受影响的就是这一块,因为所有的信息你都可以迅速地得到以及准确地得到。如果能够做到事无巨细的披露,当然这就带来很大的成本,成本与他的信息披露义务之间的平衡度如何去实现,也是一个问题。

最后关于事后处理的问题,现在涉及到所有的股权众筹也好或者实物众筹也好,我们互联网众筹最大的特点就是众,也就是说事后如果说真的从律师的角度来看,从风险的角度来看,如果真的出事了这个众我怎么解决,怎么针对比如说我在网络上面看到,众筹闹怎么闹,我们怎么处理可能产生的风险。这些都是很大的问题,我以前在工作中也会涉及到期货公司的风险处置,这些事物最后一个收尾阶段我们如何去实现,也是很影响的。

对于创业者来说,我要完全做到足够强的信息披露的话,就可能意味着我变成一个上市公司了,为什么二级市场里面才会有信息披露的要求,可能这就是一个很大的矛盾,我既然不是上市公司,不是有足够的信息披露要求,我既然只是在一个一级市场,只是在股权众筹的这么一个平台市场,我根本没有动力去披露,对于平台来说,我要强迫你披露的话我可能会失去这个客户了,这个可能对于创业的平台来说是非常的矛盾的。

所以欧阳你最后可以来简单地讲一下,像你们这一类的平台上所谓的我不会对那个信息负责,真实性由公司自己负责,这一点上来说,你会做出改变吗?

欧阳浩:不会。

首先明确这个答案,因为一个平台很难去把控众多项目他众多的细节,特别是对早期的创业者来说,你非常难去把他方方面面了解清楚的,但是信息又非常重要,他对于促成交易来说非常重要,他怎么去取得呢?

第一个回归到一个我们讲的领投加跟投这种模式,对于领投方来说我们一定要让他提供尽调报告的,他们对于所提供的信息,调查的信息他们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创业者本身我们会有一个标准的格式去让他把他自己项目相关的这些信息填上去,也是一种信息披露,但是够不够呢?

其实还远远不够,这些东西你去看一个纸面化的东西,你要做出几万几十万的投资,对于很多大众来说还是难以去接受的,

第三点,谁在投资这些项目,我认不认识他,我是不是可以找这些人进一步去交流,

第四个,我们会采取更多形式的这种信息披露,因为信息披露他不仅仅是停留在纸面上,更多的是交流上,比如说我们现在其实就可以看作是一种信息披露,因为我在向你传达信息,也就是说建立这种沟通的机制,包括线上我们会组建路演,路演直播厅。

从目前的阶段来说,我们会组建一个微信群,所有你对他感兴趣的,我们都会把你拉进来,你去跟创业者跟领投人你们直接去交流,你有问题你问他,你问过的问题我全部给你记下来,而且我会放到平台上,我会告诉你谁问的谁答的,这个东西谁问的谁答的你们是要负责人的,在这种自由交流的过程中间,其实是更适用于在早期阶段这种众筹项目的信息披露。

10、何娟:一旦出现风险了,出现了比如说假货,你提供我众筹的产品到我手上根本就不是你一开始说的那个产品,如果说众筹平台,不管是刚才说的实物众筹还是股权众筹出现了这样的风险,这样的风险由谁承担?作为平台方来说应该承担吗?你们认为平台方应该承担这样的风险还是你认为我会用更好的方式去规避掉我对于承担这个风险的责任。茹晨要不先说。

茹晨:前不久有一个案例,有一个游戏项目,最后他拖了三四年一直跳票,一直没有兑现他的承诺,美国当地最后把这个官司打完以后的结果是说,Kickstarster 没有受到任何的牵连,他说明这是项目方必须得对所有的支持者承担这个责任,这是美国的情况。我觉得在中国,应该是平台也是有义务来解决这样的事的,至于具体的处理方法,我觉得可能是应该有一定程度的赔付,这可能是国内的一个情况。

欧阳:投到一个虚假的公司里面,第一个这种情况极少发生,在一个有领投去投一个项目的情况下,首先我们对于领投的资质也是有所去把握的,第二个比如说我们上市公司里面现在A股也有非常多造假的这些公司,他在一个交易所进行了信息披露,你说这个公司骗了钱交易所要不要承担这个责任呢?我觉得很难。然后第三个就是缺乏监管,缺乏监管的情况下就是缺乏处罚,其实是要在这个过程中间,要对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详尽的一个安排,我们现在其实是大多数东西做到协议里面的,明确他们要对于信息披露,项目方和领投方要负责,你不真实我只能报案了,我找公安机关追究你,我肯定要站在我投资人的角度来说,去大力地惩戒这种行为,但是平台力量是很有限的,我作为一个市场化的机构,我能够惩罚他到什么程度,我只能说在协议里面,尽量的这么去安排。

(本文首发钛媒体,根据2015钛媒体T-EDGE峰会上的就众筹话题对话整理)

本文系作者 胡勇 授权钛媒体发表,并经钛媒体编辑,转载请注明出处、作者和本文链接
本内容来源于钛媒体钛度号,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交流、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
想和千万钛媒体用户分享你的新奇观点和发现,点击这里投稿 。创业或融资寻求报道,点击这里

敬原创,有钛度,得赞赏

赞赏支持
发表评论
0 / 300

根据《网络安全法》实名制要求,请绑定手机号后发表评论

登录后输入评论内容
  • 对于全球创业者而言,这或许是最好的时代。你的梦想,无论多么光怪陆离,总会有愿意追随你的团队一起冒险尝试,缔造传奇; 对于科技爱好者而言,这无疑是最好的时代。每天,我们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在无数的媒体上看到各种人类最强头脑的创意交锋 ; 对于投资者而言,这也将是一个被历史铭记的时代。每一次对梦想的支持,都是值得尊重的探险故事。我们是: 独角兽众筹APP.

    回复 2015.12.13 · via iphone
208
1
210

扫描下载App